壹、我代替別人老公銀行貸款簽字,這樣有什麽法律責任
正規銀借款人需向銀行提交除身份證以外的壹系列材料,包括
(1)貸款申請審批表;(貸款人在貸款機構直接填寫)
(2)居住地址或繳納的水電氣繳費發票)
(3)工
(4)銀行規定的其他
其次,銀行對借款人提交的申請資料審核通過後,雙方簽訂借款合同。
最後,銀行以轉賬方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二、貸款合同不是本人簽的字,但是自己的名字該怎麽處理?
借款合同不是本人簽字並不能說明合同無效,只能說是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有沒有效要看借款人是否知曉合同內容並且同意合同條款,而且是否對代理人簽字的行為作出委托。
只要有足夠證據表明,借款合同是借款人真實意願的表示,並且借款也確實打到了借款人的賬戶裏面,借款合同就有效。如果借款人完全不知情,並且沒有收到借款,合同就沒有效果。
三、我代替別人老公銀行貸款簽字,這樣有什麽法律責任
妳替還錢
四、別人辦貸款要我去幫他簽字有責任嗎?
為別人的貸款簽字。如果該人將來發生意外,簽字人的法律責任取決於具體情況:以代理人身份簽字,且有法定代理程序,且貸款人知道其為代理人的,簽字人不承擔法律責任,實際貸款由實際貸款負責償還。如果簽字人在上述情況之外為另壹人簽署貸款,簽字人在民事法律關系中屬於貸款人,並負有償還貸款的法律義務。法律分析內幕簽名可能被列為擔保人。壹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債務人財產未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義務之前,可以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約定的義務履行期限屆滿時不履行義務的,債權人可以在其保證範圍內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或者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當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這取決於自己是借款人還是擔保人,但自己需要承擔還款義務。債務人和擔保人應當及時清償債務。債務人不按期清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執行地人民追償;拒不償還的,人民有權依法執行,並根據不同情況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發現債務人確實不能執行的,人民責令中止執行。中止消失後,應當恢復執行。另壹方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有拒不執行的嫌疑,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照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的,人民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和其他財產。人民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扣押、凍結、轉移或者改變被執行人的財產價格。人民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轉換的財產,不得超過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六條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