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管所業務:處理機動車、駕駛證反映的問題;辦理企業領導人員退休時不符合規定的相關手續;核對各崗位業務賬號,並按要求公布相關信息進行註冊;監督工作紀律;接受群眾投訴。
車管所監管部:
1,崗位監督:
車管所的每壹個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崗位都有監督最後壹個崗位工作的義務。發現上壹崗上交的手續有疑問,或違規辦理業務,證件、表格不規範,不按規定簽字蓋章的,應向監督崗舉報。主管崗位應立即調查處理,並做好處理記錄。
2.違規報告:
車管所領導違反車輛管理規定,責令辦理相關車輛管理業務,各崗位應當拒絕辦理。如領導堅持處理,處理人員應在流程記錄表上記錄相關信息。處理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或上級業務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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