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經理總經理工作職責
職位:總經理
職責範圍:總經理是集團公司的最高行政領導,全面負責集團公司的全面業務。職責如下:
壹、組織總經理辦公會議,落實會議決議。
二是全面負責和主持集團公司的日常經營、行政和業務活動,努力為企業發展和經營創造良好的內外部環境。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集團公司總體業務發展規劃和年度經營計劃,負責完成責任目標和年度計劃。
四。制定並組織實施集團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對集團公司的重大投資和經營活動做出正確決策,認真領導,防止重大事故和失誤。
五、制定集團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並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負責各項制度的實施,嚴格紀律,樹立正氣。
6.任免和調配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下各級員工。
七。制定工資、福利、獎懲、利益分配等制度和政策。適用於顧問、員工和參與公司的人員。
八、擬定集團公司的財務預算,決策利潤分配、彌補虧損;負責調查處理各種原因給企業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
九、代表集團公司簽訂經濟(事)合同和處理業務。
十、開展企業文化建設和凝聚力工程,提高企業知名度;加強團隊團結,充分發揮團隊作用。
十壹、定期向股東大會、集團公司高級管理層報告經營和財務狀況。
十二、負責集團公司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檢查和績效考核。
十三。履行集團公司章程賦予的其他職權,完成董事會委托的其他任務。
廠長和經理的職責是不同的。經理的職責是管理營銷,廠長的職責是管理生產。當然主要還是看妳單位的管理風格。
就主任而言,他的職責是:
1.領導編制工廠長遠發展規劃,審定年度綜合生產經營計劃,提出工廠各時期的目標、中心工作和重大措施,使企業不斷增強活力,開拓進取。
2、加強生產經營管理,不斷提高企業管理質量,確保全面完成任期責任目標和年度方針目標,不斷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3.帶領全廠進行技術創新,搞好企業的挖潛、創新、改造和新產品開發,不斷提高企業的技術素質,努力趕超國內外先進水平。
4、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堅持“質量第壹”、“顧客至上”的方針,確保產品質量的穩定提高,滿足用戶的需求,不斷爭創名牌。
5.做好環境保護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斷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文明生產。
6.加強工人文化技術教育,促進知識更新,不斷提高工廠人才素質。
7、堅持“任人唯賢”的原則,正確使用選拔和培養幹部。
8、貫徹“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正確處理集體和職工之間的利益關系,使職工收入逐年增加,集體福利條件不斷改善。
9、主持全面行政工作,使生產行政的重大問題能得到及時研究和處理。
公司財務管理系統
第壹條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充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中的作用,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的職能是:
(壹)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業務核算管理,反映和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和監督財經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益,及時完成需要繳納的稅費和管理費。
(六)了解有關機構和財政、稅務、銀行部門的情況,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師、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的職責由會計師兼任。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在辦理會計事務時,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公司的以下工作:
(壹)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集和使用計劃,開辟財源,有效使用資金;
(2)對成本費用進行預測、計劃、控制、計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數據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4)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師的主要職責是:
(壹)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雙賬、報賬手續齊全,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2)根據經濟核算原理,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員工。
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職責是: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交銀行,不得支付現金,不得用白條沖抵現金。
(3)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臺帳,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4)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程序,支票的使用必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能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和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會計工作。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職責是:
(壹)認真執行相關審計管理制度。
(2)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與預算外資金收支有關的各種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3)詳細檢查公司所有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和程序是否準確。
(4)查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及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錯誤和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根據公司財務工作中存在問題的原因,提出改進的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壹月壹日起至十二月三十壹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壹條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者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經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會計憑證。記賬時,會計和出納必須在憑證上簽名。
第十二條財務人員應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盤點,確保賬簿記錄與實物、資金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人員應根據會計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並報送總經理和有關部門。會計報表由會計人員每月編制和報告壹次。會計報表應當由會計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人員對公司進行會計監督。
財務人員不接受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對記錄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當予以退回,並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人員發現帳物記載與實物和資金不符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報告,要求查明原因並作出處理。
財務人員無權自行處理上述事宜。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建立內部審計制度,做好內部審計工作。
出納人員可以不負責審核、保管會計檔案和登記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度進行壹次。審核員根據審核項目進行審核,並制作審核報告提交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與接收人明確交接手續。
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和主管副總經理監督。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或總經理保管。使用支票時,必須有“支票申請單”,由總經理批準並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核定的金額蓋章,加蓋公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收款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付款後,支票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辦人簽字,會計復核(外購商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批準。填寫正確的金額,完成後交給收銀員。出納統壹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和登記簿上註銷。
第二十壹條財務人員月末結賬時,憑“支票領用單”將應收賬款轉出,支付時從收款人工資中扣除。當月工資扣不夠的,逐月緩發,待報銷手續辦理完畢後補發給受助人員。
第二十二條對於報銷金額不足的,財務人員應及時督促,月底前按照第二十壹條的規定處理。
壹周內累計收入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的,會計或出納應向總經理書面報告。任何與公司業務無關的款項,無論金額大小,均應由承辦人向總經理書面報告。
第二十三條凡在兩天內將超過1000元的款項轉入銀行賬戶,會計或出納應書面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的每壹筆付款(包括公共和私人借款)無論金額大小,都必須由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財務人員要盡量通知,同意後可以先付款,再簽字。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壹)員工工資、津貼和獎金;
(二)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承擔的差旅費;
(4)低於結算起點的零星支出;
(5)總經理批準的其他費用。
前款規定的結算起點為65,438+000元,結算準備金的調整由總經理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超過現金限額的個人款項,應當以支票支付;如確需全額支付現金,應經會計審核並經總經理批準後支付。
第二十七條公司的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等工作用品必須以轉賬方式結算,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出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或從銀行存款中支取,不得直接從現金收入中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上崗的,應事先報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填寫“現金領用單”,並註明用途和金額,經總經理批準後方可提取。
第三十壹條員工因工作需要借入現金時,需填寫借款單,並經會計審核。經總經理批準並簽字後方可借閱。如果應收款項超過還款期限轉入,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出納憑公司認可的發票、工資表、差旅費賬單和有效報銷或收款憑證支付現金,由負責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三條發票和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後,由會計審核,負責人簽字,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根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提供的月度工資數據進行匯總,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發放當月工資,填制會計憑證,辦理賬務。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和各種補助表(包括付款表)應由部門主任簽字。會計復核時間、天數無誤,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後,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出納付款,辦理會計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應審核匯款通知書,並分別由經辦人、部門主管和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相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戶,逐筆記錄現金支出。每日和每月都要結算賬目,賬目要壹致。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公司所有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及其他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數字順序裝訂成冊,註明月份、季度、年度起止、編號和憑證號,由會計人員和有關人員(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簽字蓋章,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管,歸檔前裝訂成冊。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按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內容分類填寫。
第四十壹條會計檔案不得外借。任何查閱、復制或摘抄會計檔案的行為應得到總經理的批準。
懲罰方法
第四十二條財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給予警告,扣除月工資1-3倍:
(壹)超出規定的範圍和限額使用現金或者在批準的庫存現金之外留存現金;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代替銀行存款或者庫存現金的;
(三)挪用、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者未經批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為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五)未經批準或者不按照批準的範圍和限額提取現金的;
(六)保留表外資金或將公司資金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的形式存入銀行;
(七)違反本規定,應當受到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財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予以辭退。
(壹)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會計報表和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虛報、毀棄或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或者冒領、騙取公司財產的;
(五)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泄露秘密,貪汙挪用公司資金;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因過失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失職和嚴重錯誤應當辭退的。
生產車間管理系統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保證生產秩序,保證各項生產的正常進行,不斷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公司發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紅沖壓車間、儀表車間、數控車間、拋光車間、裝配車間的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管理
第三條工作時間內,全體員工提倡普通話,在工作和管理活動中嚴禁區分地方觀念和省份。
第四條所有員工應按要求佩戴廠牌(正面佩戴在胸前)和工廠服裝。不要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五條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8小時。如果晚上加班,會根據生產需要臨時通知。如需夜間加班,在16: 30 pm前填寫《加班人員申請表》,報經理批準後送人事部作為考勤依據。
第六條。按時上下班(員工必須提前五分鐘到崗參加早會),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請假,上下班排隊打卡。禁止代打卡和不上班不加班打卡。違者按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七條工作時間,車間主任、質檢員等管理人員因工作關系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崗和交叉上崗。如果他們因為某些事情需要離開工作崗位,他們必須在離開崗位之前向車間主任提出申請。
第八條上班後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人原因離開崗位。如有個人原因,必須提前向車間主任申請,經批準後離職。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第九條員工在車間遇到廠內客人或廠部高級領導參觀、檢查時,組長以上幹部應起立適當問候或必要時陪同,操作人員應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集體進車間要互相禮讓,尤其是見客人,不能爭道。
第十條禁止在車間內飲食、吸煙、聊天、嬉鬧、爭吵、打架,禁止擅自離崗、逃崗(註:離崗是指打卡後離崗或辦私事;跳槽:指上班時間去別人的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吸煙應在公司指定的地點或大門外進行。違者按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壹條工作時間不準探視和打私人電話。禁止帶小孩或廠外人員到生產車間玩耍或亂用車床,由此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未經廠辦許可或與業務無關,員工不得進入辦公室。
第十三條任何人不得將易燃、易爆、易腐、毒品、強烈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的物品帶入車間;操作臺或流水線上不得放置產品(或廢品)和個人物品,違者按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四條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安排生產,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情況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離,各生產車間必須完成車間日常生產任務,並保證質量。
第十五條如果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生產過程中不符合要求的,有權上報上級進行處理。如因連續生產造成損失,由車間各級負責人對後果負責。
第十六條員工領料時,必須由車間主任向倉庫開具領料單,並開具出庫單。未經允許,他們不得拿走材料。包裝車間完工後,所有剩余材料(如備件、紙箱等。)應退回倉庫,不得留在車間工作區。生產過程中,各車間負責人會將車間區域的物品、物料擺放整齊有序,並做好標記,不允許混放。有工藝卡的產品應遵循工藝卡。否則,按行政管理制度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當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和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改變產品的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否則發生工傷事故或產品質量問題,由經營者自行承擔。
第18條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如果員工違反操作規程,無論是故意還是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全額賠償公司(管理人員也應因管理疏忽受到連帶處罰)。
第十九條生產工藝壹經確定,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如在操作過程中發現錯誤,應立即停止並通知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討論,經批準簽字後更改。
第二十條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設備。不隨意使用不在自己崗位上的機械設備、檢測等工具。閑置的生產工具(如卡盤、模具、電風扇、螺絲刀、老虎鉗等。)應送到指定區域或交回倉庫保管員保管,否則按非法處理處罰。
第二十壹條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積極完成上級下達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調動,服從車間主任以上主管的安排,協助工作,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不服從安排者,按行政管理制度報人事管理部處理。
第二十二條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二十三條在生產過程中,好料和壞料必須明顯分開,並必須有明顯的標誌,不得
混合。車間主任、檢驗員、設備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保證設備正常運轉和產品質量。
第二十四條員工有責任維護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在制作過程中,要註意節約材料,不要隨意亂扔材料和工具,撿拾掉落的元器件。否則,我們將根據行政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第二十五條操作人員每天上崗前必須對機械、設備和工作崗位進行清潔,確保工序中的工作環境整潔。工作臺不得亂放,不得堆放產品和廢品。生產配件或樣品應分開放置,並有明顯標記。
第二十六條工作結束後(或完成本工序後)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做好設備維護。清理現場和設備,關閉所有門、窗和電源。否則,壹旦發生盜竊等事故,將追究我和車間主管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現場整潔、設備完好。生產結束後,剩余的廢料和公共垃圾必須由清潔衛生人員清理到指定地點並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能留到第二天清理。
第二十八條不準私自將公司內任何物品帶出工廠(特殊情況經領導批準除外)。如果這種行為被查實,妳將被辭退,並扣除壹個月的工資。
第二十九條凡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他人財物(無論公物或他人財物),不論價值大小,壹律交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處理。視情節輕重,予以無薪辭退,並賠償被盜價款兩倍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章員工考核。
第三十條考核的內容主要在個人品德、勤奮、能力、成績四個方面。其中包括:
1.道德和品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以及道德行為準則。
2.勤奮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還是被動等等。
3.能力主要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錯率。
4.成就主要是指工作的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任務量,能否進行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車間主任進行,不服從者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理;
第三十壹條評估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工作表現做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和培訓的依據,從而增加對工作的責任感,履行自己的職責和責任,擺脫“同壹件事做得好和做得不好,能力相同”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率。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由辦公室會同生產部制定、解釋、檢查和考核。生產部全面負責本管理體系的實施。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自* * * * *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