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易登記大廳入口附近設立預檢臺(總服務臺)。
(1)預檢臺設備
1,人事。預檢崗位總數可配備2-4人,由註冊地稅務機關派出。具體人員安排將由各區登記、稅務機關根據本區實際情況確定。
2.商業申請表和樣本表格。目前是(1)查詢買方家庭成員名下住房情況申請表,(2)上海市房地產交易涉稅信息表。
3.聯絡處業務通知
(二)預檢驗人員的工作要求
1.預登記人員負責查詢申請人需要辦理的業務類別,根據綜合受理和登記受理進行分流,根據辦理業務申請材料清單核對申請材料的格式和數量是否符合要求,指導申請人填寫購房人家庭成員名下房屋情況查詢申請表。
2.稅務預檢人員負責協助向申請人詢問減免稅情況,核對相關業務需提交材料的格式和數量,指導申請人填寫《上海市房地產交易涉稅信息表》。
3.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建議預檢人員協助申請人將申請材料按照交易、稅務、註冊業務進行分類。
4.符合要求並通過預檢的,核發該局編號。不符合要求的,請申請人按照相應要求進行補充。
二、綜合窗口預收/登記窗口受理
涉及登記和交易稅聯辦(包括交易登記聯辦、交易稅登記聯辦、稅務登記聯辦)的申請,由綜合窗口預收;僅涉及註冊的申請,由註冊窗口註冊受理。
(1)預收綜合窗口
1,人事。具體窗口數量根據各區不同情況設置,註冊人員負責窗口崗位。業務聯辦初期,各區稅務局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技術熟練的稅務人員在受理窗口提供現場支持,具體形式和人員由各區註冊稅務部門根據本區實際協商確定。
2、工作要求
登記人員負責向申請人詢問需要申請的事項,統計和收集申請材料,並要求申請人在登記申請表、EMS明細表(如有)上簽字,提前出具交款單和收據。預收後,將申請材料按照交易、稅務、註冊業務進行分包。
現場支持稅務人員負責協助登記人員對收集到的申請材料進行即時形式審核,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確定可當場辦稅的申請。能當場繳稅的,綜合窗口預收後立即將稅包轉交給稅務部門(為方便工作,建議在綜合窗口旁當場設立辦稅窗口),並通知申請人當場繳稅;不能當場征稅的,應當定期由稅務人員簽收稅包。
按要求將交易包轉交給房源情況查詢人員,並制作回執。
建議目前可以將交易和登記串聯處理,將袋子捆綁流通,節省打包合並的時間。後續房源狀況查詢結果在線反饋功能完成後,直接並聯辦理。
(2)下壹階段工作(實現申請材料的掃描和推送)
申請材料掃描推送啟用後,綜合窗口會收集壹份申請材料。掃描後與已提取的相關字段信息壹起推送到交易稅登記審核部門,紙質材料由登記部門統壹歸檔。
1.人員要求:各區根據業務量指定專人(掃描外包公司)負責掃描。
2.職位要求:收到申請材料後,立即掃描,以便及時推送信息。
三、房屋情況查詢審核
(1)此階段工作要求(房源狀況查詢結果線下反饋)
1.查詢人收到包後,應及時將其錄入房源情況查詢系統。當天上午(或下午)領取的箱包,錄入時間不得晚於12 am(或下午下班前),以便房源狀況查詢系統定時(中午12: 00,午夜12:00)進行核心比對。
2.發布結果。每天12點前進入的包包,下午下班前必須審核並出具結果;下班前錄入的包包必須在第二天12點前審核並出具結果;對查詢結果有爭議的箱包,應在收到後23小時內處理。
3.查詢人員打印查詢結果,並分別反饋給註冊和稅務稽查部門。
(二)下壹階段工作要求(房源狀況查詢結果啟用網上反饋後)
1.查詢人收到袋子後,將其輸入房態查詢系統。當天上午(或下午)領取的箱包,錄入時間應不晚於當天上午(或下午)的業務辦理時間,以便房源情況查詢系統定時(中午12: 00,午夜12:00)進行核心比對。
2.發布結果。每天12點前進入的包包,下午下班前必須審核並出具結果;下班前錄入的包包必須在第二天12點前審核並出具結果;對查詢結果有爭議的箱包,自受理之日起23小時內予以處理。
3.查詢人無需操作(房屋情況查詢結果直接在線反饋給登記、稅務稽查部門)。
第四,稅務審計
(壹)當前工作要求(契稅完稅證明線下反饋)
1.稅務人員簽包後,應在3天內(不含簽包當天)完成後臺處理。
2.登記部門在預收款中註明“請申請人在預收款後4個工作日內到稅務機關完成涉稅事宜,提交契稅完稅證明截止時間為預收款後20日。逾期未提交的,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繳納稅款後,稅務人員會為申請人開具契稅完稅證明,進行不動產登記。
(二)下壹階段工作要求(契稅完稅證明啟用網上反饋後)
1.稅務人員簽包後,應在3天內(不含簽包當天)完成後臺處理。
2.登記部門在預收款中註明“請申請人在預收款後4個工作日內到稅務機關完成涉稅事宜,提交契稅完稅證明截止時間為預收款後20日。逾期未提交的,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繳納稅款後,稅務人員無需開具契稅完稅證明(契稅完稅證明直接在線反饋給登記審核部門)。
動詞 (verb的縮寫)註冊審查
(1)人員要求:各區根據實際情況分配。
(二)這壹階段的工作要求(期末復習和入賬的節點不分開)
1.系統操作:終審後,在申請人繳稅前,不會在系統上提交。
2.包流轉:申請人繳納稅款,在受理窗口收到契稅完稅證明已領取的信號後,系統驗證契稅完稅證明無誤後提交,包立即流轉到補證崗位。
(三)下壹階段的工作要求(終審和入賬節點分離)
1.系統操作:系統終審後直接提交即可。案件在等待稅務傳遞的契稅繳納信號。只有滿足“已提交終審判決”和“已收到契稅繳納信號”兩個條件,才會進行系統的立案登記。契稅核定由系統自動完成。最終審查意見修改為:“同意,待申請人納稅後予以登記。”
2.包轉:最終提交後,將包轉到證書。
六、申請材料的流轉和修正
(1)申請材料的流通
原則上在當前工作結束後半天內傳閱三(或兩)袋申報材料。各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加快流轉頻率,保證其他聯絡部門有充足的時間審核。
下壹階段申請材料掃描推送後,收集壹份申請材料,紙袋不流通。
(2)修正和案例撤退
1.人員要求:可由原窗口人員或專人負責接收更正材料,傳閱更正件袋,各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安排。
2、工作要求:
預收後,稅務機關認為申請人有必要提交補充材料的,稅務機關應負責通知申請人需要補充的材料,並要求其盡快補正。稅務人員在預收單空白處寫明需要補正的材料和補正理由後,按原流轉路徑將袋子退回不動產登記部門,並做好交接記錄。申請人在指定窗口完成材料後,窗口工作人員將重新開具預收單,告知申請人重新計算時限,並及時將材料移交稅務機關。
如果需要更正的內容比較簡單,不需要重新調整預收款的內容,為了簡化手續,方便申請人,稅務部門將直接接收更正後的材料。
下壹階段,申請材料掃描推送後,通過平臺返回案例,修正後的材料掃描推送。
交易和登記部門可參照上述程序進行更正。
七、修理證書
(1)人員要求:各區根據實際情況分配。
(二)當前工作需求(房屋狀況查詢結果、契稅完稅證明線下反饋)
1.打印:打印證書、憑證、審計表格等。
2.包流轉:證件修復後,將包轉到發證窗口。
3.通過EMS獲取證書:將證書和證書放入EMS信封中,並粘貼詳細信息表。
(三)下壹階段工作要求(房源情況查詢結果和契稅完稅證明啟用網上反饋)
1.打印:打印證件、證明、審核表、房屋情況查詢結果、契稅完稅證明等。(對於房屋狀況查詢結果和契稅繳納證明,各區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在審核環節打印,系統會提供很好的支持。)
2.包流轉:證件修復後,將包轉到發證窗口。
3.通過EMS獲取證書:將證書和證書放入EMS信封中,並粘貼詳細信息表。
八。證書
(1)人員要求:各區根據實際情況分配。此階段安排專人(建議設置在開具窗口)領取契稅完稅證明和預收款單,通知終審提交案件。
(二)此階段工作要求(房源情況查詢結果、契稅完稅證明線下反饋、終審和入賬節點不分離)
1.通知終審:工作人員在收到契稅完稅證明和預收款後,會在預收款上加蓋“完稅證明已收”章,供當事人簽字,並定期將已繳收據編號通知終審。終審核實契稅無誤後,提交,交包補證。
2.袋子流轉:證件修復後,將袋子交給發證窗口,由發證人員開具證件(含證件回執),將契稅完稅證明、預收款單放入袋子中備案。
3.EMS快遞:將證書轉來的EMS快遞交給上門取件並簽收的快遞員。
(三)下壹階段工作要求(房源情況查詢結果和契稅完稅證明啟用網上反饋,終審和入賬節點分開)
1.補證通知:收到預收款後,檢查補證是否完成。如證書未修復,通知證書修復人員打印證書和證書,並附相關回執編號。
2.簽發:簽發人員簽發證書(包括證書的接收),並將預收單放入袋中存檔。
3.EMS快遞:將證書轉來的EMS快遞交給上門取件並簽收的快遞員。
九。其他人
(1)退回零件
預收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退回,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1,非法占用土地和海域;
2.屬於違法建築、臨時建築或者違法建築的;
3.無法提供房地產權屬有效證明的;
4、房地產權屬糾紛處於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中;
5.申請登記與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相沖突的;
6.不符合限購政策的;
7.未按規定期限提交契稅完稅證明的;
8、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即使受理後,也要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註冊中心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後,將申請材料復印留存,原件退還申請人。由於未提交契稅完稅證明,案件尚未進入受理階段,無需出具不予登記通知書。
(二)關於不動產登記的快遞。
1.如果選擇通過郵政EMS接收不動產權證書(憑證),則在補證階段不打印憑證回執。屆時收件人會直接在預收/回執上寫“證書(證書)已收到”並簽字。
2.選擇郵政EMS投遞的,收件人必須簽收,並提交身份證明和預收款/收據。請提前通知收件人。
3.投遞時,如果收件人的預收/收條丟失,快遞員會按照反面明細清單上的地址寄回產權證(證明),第二天投遞到郵寄登記部門,收件人自己去登記部門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