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票據法》規定,支票必須由出票人簽名才能生效。如果領款人未在支票上簽名,則該支票是無效的。即使經辦人已在支票上簽字,也不能代替領款人簽名。這些規定旨在保護出票人和持有人的權益,防止支票被冒用或盜領。
因此,如果領款人未簽字,支票將無法兌現。如果領款人不便親自簽字,可以委托他人代為簽字,並在支票背面註明代簽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但必須確保代簽人是受領款人授權的,並且代簽人的簽字應與領款人的簽名相符。
根據《票據法》規定,支票必須由出票人簽名才能生效。如果領款人未在支票上簽名,則該支票是無效的。即使經辦人已在支票上簽字,也不能代替領款人簽名。這些規定旨在保護出票人和持有人的權益,防止支票被冒用或盜領。
因此,如果領款人未簽字,支票將無法兌現。如果領款人不便親自簽字,可以委托他人代為簽字,並在支票背面註明代簽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但必須確保代簽人是受領款人授權的,並且代簽人的簽字應與領款人的簽名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