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離婚前有壹按揭房,購買合同上只寫我名子,離婚時協議上已註明房屋歸我所有,請問還需辦理過戶手續嗎?

離婚前有壹按揭房,購買合同上只寫我名子,離婚時協議上已註明房屋歸我所有,請問還需辦理過戶手續嗎?

妳好,應該是不需要的。

首先,妳確認哈房產證上是不是只有妳的名字。

其次,根據妳的描述說購房合同上只寫了妳的名字,那麽產權證上應該是只有妳的名字的。

然後,離婚協議妳們協商好了房屋的歸屬,註明歸妳所有,那麽此時房屋的實際權利人和名義權利人是壹致的,都是妳。

所以,是不需要辦理過戶手續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二百壹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壹致;記載不壹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壹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