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第四十四條單位存款人申請更換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應向開戶銀行提交書面申請、原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單位存款人申請更換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但不能提供原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應向開戶行出具原印制卡、開戶許可證、營業執照原件、司法部門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單位存款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申請更換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或授權他人辦理。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的,除相應的證明文件外,還應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者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委托他人辦理的,除相應的證明文件外,還應當出具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出具的授權委托書,以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明。
第四十五條單位存款人申請更換預留的個人簽名,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也可以授權他人辦理。
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的,應當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申請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委托他人辦理的,應當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身份證明、由其出具的授權委托書和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明。無法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者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明的,應當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申請、單位出具的授權委托書和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明。
銀行的預留印鑒可以多人使用,多個人蓋章才能支取。
壹般預留法人章只有壹個,因為基本上都是有法人代表的,但是銀行並沒有規定壹定要有。但是,當妳拿著支票去銀行轉賬或取款時,支票上的印鑒必須與預留印鑒完全壹致,即預留印鑒越多,支票上加蓋的印鑒就越多。
單位存款人為開戶銀行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公司匯款,開支票,需要在這些票據上加蓋和妳的公章或者財務專用章壹樣的章,銀行才能辦理。預留的公章、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就是所謂的“預留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