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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年4月,阿瑟·柯南道爾(ArthurCorianDoyle)寫完了關於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的第壹篇小說《血字的研究》,到1928年英國出版了《福爾摩斯探案全集》後,該小說迅速風靡全世界。到目前為止,這部小說已經被翻譯成57種文字,深受英國和世界人民喜愛,柯南道爾和他在文中虛構的主人公福爾摩斯都被英國政府授予爵位,他本人被尊崇為“偵探推理小說之父”。在歷史上,任何壹部偉大的作品必然包含著作者對於民族精神的註釋。在針對《福爾摩斯探案全集》的研讀中,不難看出這壹點。我把這點歸結為“英國人的福爾摩斯情結”。

壹、福爾摩斯誕生的時代背景

在十九世紀向二十世紀轉變時代,英國在世界上的政治、經濟地位、特別是地緣政治的戰略地位發生重大變化。在經濟上,十九世紀時期,英國由於工業革命、工業生產的大發展,成為“世界的工廠”,其工業產品的產量在世界居於壟斷地位。而當時,西班牙、葡萄牙及荷蘭老牌帝國主義已經衰落,英帝國在世界居於無可爭議的地位。十九世紀中葉的維多利亞時期,英國對外實行的自由貿易政策和炮艦政策,四處擴張,其海外統治的地域遍及歐、亞、美、非、澳洲,號稱“日不落帝國”。但到十九世紀的後期,工業革命擴散到西歐、中歐,甚至東歐和北美,法國、德國和美國等國家工業生產急劇上升,出口量大增,成為英國的競爭對手、英的自由貿易政策難以為繼,開始逐步喪失優勢。

經濟決定了政治。在政治上,從1851--1874年的二十多年中,除很短的時間外,幾乎是自由黨獨攬政權時期。這壹時期,英國仍然保持著其世界工業霸權的地位,國內比較妄定,民主空氣也比較濃厚。統治階級不需要強大的國家機器即可維持其統治。這壹時期,英國的軍隊大都駐紮在海外殖民地,國內的軍隊和警察數量極少。自由主義的統治方式自然而然得以推行。進入七十年代,隨著工業霸權地位的喪失,國內的穩定局面壹去不復了,英國資產階級也就改變了自由主義的統治方式,加強了國家機器。國會權力被削弱,內閣權力則大大提高。到八十年代,自由黨內部發生分裂,自由黨反對派在約瑟夫?張得倫的領導下倒向保守黨,要求強化國家機器,建立壹個排他性的英帝國經濟體系,用高關稅保護英國市場,防止外國競爭,維護英國的工業壟斷地位。在對外政策上,他們主張奉行帝國主義侵略政策,擴大英帝國的殖民地,對內則力主加強對工人運動的鎮壓。於是,保守黨勢力擡頭了。從1874--1915年的四十壹年中,保守黨執政23年,自由黨執政18年。也就在這壹時期,兩黨之間的差別更是日益縮小。在內政上,兩黨在重大問題上幾乎完全趁於壹致,只是保守黨要求進壹步加強中央集權,在對對政策中,特別是在殖民政策問題上,保守黨和自由黨的區別主要在於赤裸裸的使用暴力還是隱蔽地使用暴力的問題上。自七十年代開始,兩黨領袖的權力大大加強,這種情況,標誌著英國政治由民主自由轉向專制反動。

由此可見,福爾摩斯探案小說的背景年代是英國“家道中落”的時期,也是民間由於經濟下滑而導致犯罪率上升的時期(著名的開膛手傑克案就發生在這壹時期),更是英國國家機器加強專制統治的時期。這個時期壹直持續到1911年後,開始暴發大規模的工人運動。在這種歷史背景下,偵探系列小說就如同上世紀60年代後中國的武俠小說壹樣有了發生和茁壯成長的土壤。像福爾摩斯這樣心思縝密、維護正義,同時又具有紳士風度和理性思維的人,則代表著那個時代英國人對於完美的理解。雖然他也吸食大煙,依靠嗎啡來提高興奮度,甚至被後世的醫學專家檢測為可能患有抑郁癥,但在毒品尚可合法流通的年代,這些缺點都可以被忽略掉,後人也能夠原諒。

二、對福爾摩斯的生平、性格特點的分析

福爾摩斯的性格是比較矛盾的,概括起來有正反兩個方面。正的壹方面是,理性、正義、認真、博學,並具有紳士風度。反的壹方面是使用毒品、患有抑郁癥、缺乏感性、驕傲自大。人無完人,即使是小說中的人物,也必須有壹些缺點才能被讀者所接受,才能有血有肉。更何況對於廣大讀者來說,那些反面的東西都可以忽略,只有福爾摩斯正面的東西才被不斷的提及,甚至神話。我們可以試著通過小說給予的各種因素來拼湊壹個福爾摩斯的生平,並更加細致的了解這個人的性格,進而研究壹下英國人對於福爾摩斯的情結問題。

福爾摩斯的祖父為世代鄉紳(《希臘語譯員》),祖母是法國拿破侖時代的畫家賀拉斯?凡爾奈的妹妹,成長環境不詳,但從其年長七歲的哥哥的工作來看(《希臘語譯員》證券經濟人的書記員),說明他家道中落(當時的紳士是不工作的)。有壹位叫弗納?凡爾奈的做醫生的遠親(《諾伍德的建築師》)。兄弟大概都是由乳母南妮養大的。福爾摩斯少年時代開始學習拉小提琴,並接受了長期的家庭教師教育(《新娘失蹤事件》)。18歲時進入大學,傳說是著名的牛津或劍橋大學。在那時,他不喜好集體體育活動,而喜歡擊劍和拳擊,專業為化學(《格洛裏亞?斯科特號之謎》)。似乎認同“文學知識等於零”這個觀點,而且還因此遭到過華生的嘲笑。壹年級的最後壹個學期,因被同級威克多?特雷佛的狗咬傷,兩人便熟識起來,之後的壹個夏天,福爾摩斯受邀去威克多?特雷佛家做客,在特雷佛的父親提醒下,意識到自己有做偵探的條件(當時福爾摩斯的推理、觀察能力就已經非常強了)。同年偵破了格洛裏亞?斯科特號之謎案件。暑假期間,他多半時間沈迷於化學時間中(《格洛裏亞?斯科特號之謎》)。在大學的最後壹段日子,同學們盛傳他的推理方法(《馬斯格雷夫禮典》)。

將福爾摩斯年幼時的情況和當時的社會環境對比壹下可以得出結論,他的家族代表著英國傳統的紳士階層,對現代理念有些排斥,比如他不像其他孩子那樣接受比較流行的貴族學校教育,而壹定要請家庭教師。同時,紳士階層的沒落、中產階級的崛起在他身上也得到了很好的體現。因此,他繼承了紳士們安靜優雅的行為,只對劍術壹類的運動感興趣;他的家庭有壹定的社會背景,但並不滿足於現狀,而是有壹定的追求;他知識廣博,同時年少有成,是塊天生的偵探材料。

1877年,即福爾摩斯23歲那年,他開始從事偵探職業,直至58歲第二度隱退,最後音訊全無,期間有幾件事需要註意壹下,壹是在華生的監督下,福爾摩斯在三十多歲時停用了可卡因。大家都知道解毒是很不容易的事情,而能夠在壹個朋友的監督下自覺停用可卡因,說明這個人有著堅強的毅力和明智的頭腦。用福爾摩斯自己的話說,可卡因、鴉片、嗎啡是為了幫助自己提高興奮度,從而使自己在沒有案子發生的時候不至於瘋狂。二是福爾摩斯從來都沒有戀愛過,只對“那個女人”產生感情。“那個女人”就是艾琳·艾德勒,是《波希米亞醜聞》中的女主人公,唯壹打敗福爾摩斯的女性。在遇到艾琳之前,福爾摩斯從未戀愛過,同時也看不起女性,直到遇到她並被他打敗,才對女性改變了觀點,同時深深的愛上了她。華生把艾琳形容為才貌雙全,而福爾摩斯則始終敬稱為“那個女人”(the woman)。這裏壹方面可以看出,福爾摩斯本身的傲慢與偏見,同時還要註意,艾琳是個已婚女士,在傳統英國人的眼中,已婚女士的吸引力遠遠超過於未婚女人。在很多年以後,甚至還有讀者探討這兩個人是否能結合到壹起的問題,也說明了福爾摩斯對於愛情的風格是非常適應讀者們、尤其是英國的讀者們的口味的。三是福爾摩斯對於警察、罪犯和朋友的態度。福爾摩斯是個冷漠的人,在所有的案件中,他都不免把辦案的警察嘲笑壹番,當然對壹些“高手”或者聰明的後輩則禮貌有加,但只是少數。對於罪犯,他有時竟然哀嘆道“倫敦沒有具有天賦的罪犯了”,對於“有天賦”的罪犯,福爾摩斯甚至會給人壹種“惺惺相惜”的感覺。同時,在他的眼中,罪犯不壹定就是壞人,這也是他看不起警察的原因。比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罪犯是為了替壹對父女報仇才去殺人,而且殺的是惡貫滿盈的壞人。對於這類人,福爾摩斯並沒有鄙視,反而欽佩,比如在《波希米亞醜聞》中,他在偵破結束後就表現出對作為委托人的波希米亞國王明顯的鄙夷,而對在逃的艾琳表現出好感。四是他對華生的感情以及華生對他的評價。福爾摩斯到底是否需要華生?很多人認為是作者柯南?道爾真正需要華生而不是福爾摩斯。我比較同意這個看法,柯南道爾需要壹個敘事者,而福爾摩斯,他大概和他哥哥壹樣,如果有可能,盡量自閉。但是我的另外壹個朋友卻不同意,他認為福爾摩斯需要壹個敘述的對象,因為敘述是整理思路的最好辦法。以下出自《爬行人》的壹段話正說明了這種關系:“在他晚年我們的關系是特別的。他是壹個受習慣支配的人,他有壹些狹隘而根深蒂固的習慣,而我已經成了他的習慣之壹。作為壹種習慣,我好比他的提琴,板煙絲,陳年老煙鬥,舊案索引,以及其他壹些不那麽體面的習慣。每當他遇到吃力的案子,需要壹個在勇氣方面他多少可以依靠的同伴時,我的用處就顯出來了。但除此以外我還有別的用途。對於他的腦子,我好比是壹塊磨刀石。我可以刺激他的思維。他願意在我面前大聲整理他的思想。他的話也很難說就是對我講的,大抵對墻壁講也是同樣可行的,但不管怎麽說,壹旦養成了對我講話的習慣,我的表情以及我發出的感嘆詞之類對他的思考還是有些幫助的。如果說,我頭腦的那種壹貫的遲鈍有時會使他不耐煩,這種煩躁反倒使他的靈感更歡快地迸發出來。在我們的友誼中,這就是我的微不足道的用處。”或者說,福爾摩斯需要壹個朋友。如果就故事本身來說,福爾摩斯的確對華生很有好感,曾經多次堅持華生留下來進行委托人面談,並且把華生從度假中拖出來跟他壹起偵破案件。如果拋開柯南道爾不談,福爾摩斯的確是把華生當成朋友的,這種友誼讓歇洛克的無邊冷酷中稍微透出了壹點人性,同時也讓他更迷人了。

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福爾摩斯這個人物概括起來就是他具有了紳士般的風度和壹切所應有的能力,比如博學的知識,甚至是決鬥用的劍術等等,同時他又具有天生的反叛性格,具體表現在他的自信、他的鍥而不舍、他對於新知識和新觀念的研究和利用,以及他對愛情的觀點,最後,他是壹個同罪犯作鬥爭、幫助好人的人,是正義的化身。這恰恰迎合了英國人的思想,是他們心目中的完人,從而產生了壹種偶像情結。這種偶像情結表現在,上到王室對於這個虛構人物的授爵冊封,下到黎民百姓的津津樂道,甚至有人認為這個人真的存在,並專門到倫敦貝克街去尋找。我們可以從壹個很小的細節來觀察壹下,在創作《最後壹案》的時候,柯南道爾就準備讓福爾摩斯死去了,畢竟編壹個完美的人太難了,長期的故事創作使他筋疲力盡,最終產生了讓主人公死去的辦法,但是讀者不同,硬是要求福爾摩斯活過來,甚至以惡劣的人身攻擊相威逼。無論是柯南道爾的創作難,還是英國民眾對繼續創作福爾摩斯系列的要求,都說明這個任務是十分受大家歡迎的,而歡迎的原因之壹也就是他是英國人的完美化身,是所有人的榜樣。

或者說福爾摩斯的出現滿足了英國人對英雄、楷模的期盼。福爾摩斯可以代表很多標準,比如智慧的標準、英俊的標準、博學的標準、紳士的標準、成功的標準等等,有時候妳會發現,福爾摩斯的產生過程非常的簡單,就是把所有的這些標準全部拼湊在壹起。即使是後來的英國虛構傳奇性人物——007,也只是福爾摩斯的現代翻版而已。從近代開始,當英國人接受了啟蒙思想,對於理性、知識和感情有了全新的認識以後,英雄的出現就顯得迫在眉睫。也正因為如此,福爾摩斯這個形象的出現完全是壹種必然,而這個形象後來被命名為福爾摩斯則只是必然中的偶然而已。

三、英國人的“福爾摩斯”情結

我們可以在福爾摩斯身上發現英國不同時期文學作品中虛構人物的影子,正如前文所說,福爾摩斯是壹個標準,這個標準綜合了英國人引以自豪的各方面的優良傳統和叛逆性格,並使之發揚光大。這壹點,我們需要從福爾摩斯小說的產生前後來看。

壹是從英國文學作品創作對象的變遷來看。英格蘭島早期的原住民並沒有留下什麽像樣的文學作品,直到北歐的三個日耳曼民族入侵後,才留下了《貝奧武普》。從此,英國文學就以英雄為主題,在6世紀末又出現了宗教文學,比較出名的有《高文爵士和綠衣騎士》等。這壹類的英雄文學給英國人文精神和文學路線打下了很深的烙印,以至於隨後出現的各類正面人物無不滲透著騎士(紳士)精神和富有宗教傳統的原則標準。在14世紀英國古文學達到了頂峰,在民間開始流傳諸如羅賓漢等壹類的英雄人物事跡,他們的特點就是劫富濟貧、光明磊落和騎士精神。到了文藝復興時期,由於新航路的發現和海外貿易的發達,英國文學隨著國力壹起蒸蒸日上,民族主義空前高漲。這壹段時間,比較有代表性的就是莎士比亞。在他的著作中,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對其他民族的帶有宗教性質的歧視(《威尼斯商人》),同時也可以看到對於封建禮教的反抗和批判(《羅密歐和朱麗葉》),還可以看到悲劇英雄式的贊美(《哈姆雷特》)和上層貴族的深刻反省(《李爾王》)。到了17、18和19世紀,伴隨著國際地位的起伏和國內革命的波折,英國文學在繼承了前代精華的基礎上,著重體現出了仿徨和失落的感覺,同時包含了對社會現狀和自身狀態的深刻反思,並大量的借鑒了國外的文學精華(柯爾律治《忽必烈汗》),當然也有充滿激情的文學作品(雪萊《西風頌》)。總的來說,在福爾摩斯出現的這個年代,是個動蕩的年代,是人們仿徨和失落的年代,英國群眾需要有這樣壹個形象可以繼承前代文學作品(或者說是繼承英國引以自豪的民族傳統和精神),福爾摩斯的出現恰恰滿足了大眾的要求,因此很快就被接受。

二是從福爾摩斯以後英國文學的繼承來看。福爾摩斯的形象已經深入人心,甚至成為後代眾多文人模仿的對象。在1962年伯吉斯的《帶發條的橘子》中,描寫那群小流氓對付官方的做法中甚至也多少借鑒了柯南道爾的手筆,在這裏,福爾摩斯對官方的不屑和叛逆,以及對自認為正義的執著追求通過壹種扭曲的方式體現了出來。著名女作家萊辛創作的壹系列反應南非白人婦女生活的作品也有福爾摩斯系列故事中對殖民體系的反省和反對。

三是從全世界人民對英國文學和英國風俗的觀點看。福爾摩斯作為典型的英國人形象已經深入人心,帶著獵帽、叼著煙鬥、拿著放大鏡、具備紳士風度和執著精神,這就是英國人,或者說是外國人眼中的英國人。福爾摩斯工作只是為了有趣,完全是自發的、身心的要求,不帶任何功利目的;低調,講奉獻而不計較回報也是福爾摩斯的風格。很多外國人對於英國的記憶也鎖定在福爾摩斯時代的倫敦,馬車、火車、電報、手槍、煙草、白蘭地、貝克街陽光充足的公寓……各種各樣十九世紀的時髦玩意兒,福爾摩斯過著充滿小資情調的生活。福爾摩斯雖足不出倫敦,客戶多以歐洲為主,業務卻覆蓋全球;對手和客戶包含多種職業和階級,有皇室、貴族、奴隸主、農場主、資本家、醫生、軍人、教授等等。英國著名小說家毛姆曾說:“和柯南道爾所寫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沒有任何偵探小說曾享有那麽大的聲譽。”足見英國人對於這部作品和主人公的自豪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