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邵陽市北塔區檢察院抓捕四十五天及被逼供承認向周德卿行賄18萬元的經過:
2010年6月7號,我剛從我工作所在地加班回家,便被檢察機關工作人員帶走來到邵陽市北塔區檢察院,時已是晚上12點多,連夜接受審訊問話,在他們很有感召力的教育和引導下,我壹股腦地把我與新龍礦業業務來往中所有不正常的經濟關系都交待出來,即
1. 呂某任供銷部長期間2005年底,我送給他壹個自己焊制的鐵四方爐桌子,價值400元,2006年三至四月,呂要我到他家看竈還能不能加壹個裝水的裝置時,我未經過他同意暗地將貳千元現金放在他臥室裏的梳妝桌上,當晚他給我打電話問我是不是放了錢在他家臥室裏,我含含糊糊承認了,他指責地說,妳這麽搞要不得,是害人的,要我下次來龍山時把錢拿回去,但以後我到龍山去雙方都沒有再提及此事,另外,2007年春節後我在冷水江購了壹套房子,周轉資金明顯不足,我向呂部長要求盡快給我打付貨款時,他問我我廠的資金狀況,我說我廠部分周轉資金采取民向貸款的辦法時,他說他單位買斷職工集股,他有十多萬元問我要不要,我說那正好,於是我先後兩次從呂部長手中借得***計十二萬元,講好按十分之壹的利息壹年後歸還,後因股市看好,呂部長覺得失去了炒股的良機頗有怨言悔意,我就在不到壹年之內分兩次連本帶息還了十三萬給他。
2. .公司主管經營副總經理王某的嶽母壽宴,2007年端午節前幾天,我因我二姐逝世,未有親去吃酒,托呂部長帶去壹千元紅包。
3. 09年12月份,已經於十月份調離龍山區湘西金礦的前任供銷部長譚某嶽母逝世,我因有事到國稅局報稅,正碰上譚部長夫婦,在場還有他家十多位親朋,問及緣由,我連忙在身上拿了壹千元作為葬喪禮物送給他,譚部長好歹不肯收,我好不容易才把錢塞到他老婆手裏。
4. 08年3月8好,周德卿的女兒結婚,我在他女兒的結婚喜宴上送了壹個1680元的紅包。吃完酒後,周德卿又用車去接我們壹行若十來人到他們長沙的家裏,我又拿出壹個裝有6600月的紅包給周德卿的老婆。 08年8月,周德卿的女兒生了小孩來龍山過月子,我又拿了2000元給周德卿的老婆表示分別給小孩掛紅和看月婆之禮。 09年8月6號,周德卿在新邵的新居辦喬遷宴,我又包了1680月交給老婆前往新邵周德卿處吃酒。另,05年底送給周德卿不銹鋼烤爐壹個,價值800元。
以上四條涉及四位新龍礦業中上層領導人, 行賄包括送禮***計金額15960元。
我把以上情況交代之後, 時已第二天早晨, 我如釋重負, 滿以為會得到問訊檢查人員的認可和諒解,我可以被釋回家,誰知檢察官壹看,勃然大怒, 說:盡寫壹些雞毛蒜皮的東西。 大的, 要害全部沒有。 我壹懵,我哪有什麽可寫?就這樣,檢察官說我不老實,馬上填寫拘留證, 讓我簽字, 將我送往第壹看守所,在壹看基本上天天提審我,我壹直以尊重事實,實事求是的態度耐心解釋,三四天後他們把我從五監調到九監,換監室就是壹種懲罰犯人的手段,比壹般的逼供訊要嚴厲10倍以上,在第壹看守所的十四天,我幾乎有10天接受提審,壹般都是每天由四名檢察官分兩班進行,提審時間超過10個小時以上,我感到心力衰竭,我回到監子裏還要受如狼似虎的“監友”的欺淩,完全喪失了人格和尊嚴, 檢察官們的提審壹天比壹天嚴厲,說我是最刁的,最頑固的,竟敢向法律宣戰,向檢察機關叫板……等等政治攻勢和法律攻勢陡然上漲.果然22號,馬上將我轉監,我被檢察院轉載往第二看守所,並從早壹直提審至晚上12點多鐘,並且被厲聲宣布正式逮捕兩個月.
對於我來說,新換壹個看守所,又壹個陌生的監室又是完全陌生的十多二十張如虎如狼的面孔,我被他們整晚都不得休息,不準坐,站,更不準睡,只能蹲在地上,雙腳麻木不堪,第二天早晨洗刷馬捅,打掃衛生後,又被檢察官接著提審,我精神開始崩潰, 6月23, 24號,兩天的提審,檢察官們在增強威脅力度的同時,也采取“循循善誘”的辦法,首先是我如實回答說成我是“狡辯”,不回答又說我是“頑抗”, 多次反復警告我說,“妳在鐵的事實面前不認賬”, 我回答:“什麽是鐵的事實,完全是子虛烏有的東西,我完全沒有這麽壹回事的,我心裏最清楚.” 檢察官有板有眼的話壹輪接壹輪,震懾力及大令我無法支撐的有:
妳不認賬不承認不要緊,我們就這樣天天與妳耗下去,我們照常拿工資,八小時以外吃補助餐,拿加班工資.
2. 周德卿白紙黑字供認妳曾多次送了二三十萬到他家裏,這樣的供詞,市檢察院各路辦案人員,各科組綜合研究已經認定為鐵的事實,妳不認帳,我們將以零口供給妳依法定罪,將定作為這次案件中的重點行賄典型定罪,到時罰沒妳的所有財產,判妳十年以上徒刑,搞妳個傾家蕩產,人財兩空.
3. 妳說我們不應該給妳換監室,這邵陽壹看和二看還是最文明最好的監室,妳這樣頑固下去,我們馬上將對妳采取下步行動,讓妳去領略邵陽市所有監獄的風光,讓妳去享受”吹泡泡”綏寧,新寧縣的看守所,甚至貴州的監獄,我們隨時可以把妳丟到那裏去,妳的人身性命也很難得到保證.
4. 現在我們邵陽市的洞口,綏寧,新寧,以及貴州的許多監獄,很多人到過監子去,首先要過關,就是依次將監子裏的人輪流**,也就是”吹泡泡”,**,我插言什麽是吹泡泡,**,**,檢察官解釋就是說妳壹進那個監室,首先就按順序壹個壹個地用口去含監子裏所有人的**,都要讓他們壹個個瀉了精,瀉在妳的臉上身上,嘴裏叫**,也叫吹泡泡,**即是讓妳把拉屎的**壹個挨壹個的讓其他人用**搞,即**.我聽了不禁感到毛骨悚然,心想自己將被檢察院投放進那個樣的監室的情景,即將蒙受的奇恥大辱,形同隔世,也就是說,自己的小命很快難保,與家人見面,回歸親人懷抱,壹家團聚的希望蕩然無存了…….不覺悲從中來,整個精神徹底崩潰.
5. 檢察官們處心積慮造以上威逼之能事後,緊接著也施展利誘,承諾之技巧.“老周,我們與妳壹起耗了近二十天了,我們為妳感到悲哀,不解和不安,妳就這樣不開竅,為什麽這個牽涉三十余人的案件,這麽多人,別的人個個都承認了,只有妳壹人這樣死腦筋,妳就不好好為自己想想,為家人想想呢?為什麽要為個什麽壹文不值的道義兩字做這麽無畏的犧牲呢?現在的官場確實是腐敗,我們在設心處地為妳著想,對妳們這些生意表示非常理解,妳們為了生意,不得不作些違心的事,把自己辛苦掙來的錢,再投進當權人的袋子裏,為求保得生意長久下去,雖然現在法律規定行賄者與受賄同罪,但我們在處理兩者問題上會從客觀角度去考慮對妳們行賄者只要是態度表現願與我們配合,我們的原則是不會深究的,壹定會從輕從寬處理,像妳這個問題,只要配合了我們,承認了周德卿的這個供詞是事實,我們可以馬讓妳老婆與妳見面,並且很快放妳出去.
6月24號,25號兩天的提審中,梁局長,趙檢察官,先後分別將簽有周德卿親筆簽名的供詞案卷部分章節用書攔下幾行,顯露幾行給我看,其中有:1.”下面我談談周佳聲向我家裏送錢的情況”.2.問”妳為什麽要收周佳聲給妳送的錢?’答: 因為我給他聯系作了些新龍公司的礦車業務, 他也確實賺了點錢……..”以及最下面周德卿親筆手跡.
其實,我在十多天的提審中反反復復地提出我壹分錢也沒有送給周德卿,送我周德卿家的幾次禮,都是在酒宴上遞紅包於接禮人經手,其另外兩次也是送給周德卿的老婆手裏,這是我親身經手的鐵的事實.什麽周德卿供詞,周佳聲分幾次送多少萬到周德卿家裏,完全是子虛烏有的瞎扯,但我在精神上徹底崩潰的情況下,感到在這麽復雜的案情下自己多麽的無求,失望,孤獨無援,正義無門,萬般的恐懼和無奈襲心頭,我想到用死來了卻這壹屈辱冤情,但老婆孩子數人弱不禁風的面孔,立時浮現在我的眼前,為了她們,我怎麽能去死呢?........在這麽欲活無路,入地無門的痛苦掙紮中,我終於在6月25號下午做出痛苦的決定,出賣自己,糊亂地寫下了壹個紙條,遞給趙檢察官,內容是:2005年底我送了3萬元到周德卿家,2006年底,我送了5萬元到周德卿家,2007年底,我送了5萬元到周德卿家裏,2008看底,我送了5萬元到周德卿家.趙檢察官壹見我所遞的紙條,如獲至寶,馬上邊記邊問,問我2005年什麽具體時間?是3萬,還是送5萬?到底是多少?我說2005年我總***才給龍山做了二三十萬元的業務,全部的利潤也還不到5萬,加之開始的業務從新設計模具,工藝,材料配件進購都不熟悉,費時費事,價格高,利潤明顯較低,我怎麽說不能墊錢去酬謝他吧!接著,趙檢察官,問我2006年送的時間應該是國慶節前夕吧?我隨意附和,大概是吧,就這樣,壹局編造的分四次行賄18萬給當時新龍礦業董事長周德卿的供詞筆錄邊問邊答天衣無縫的炮制出來了,我捂著自己心窩簽字畫押後,重回監室天天扳著指頭等待與老婆見面,等待回家,等到7月7號或是8號,到檢察官來提審時要我表態同意接受檢察機關多少處罰金額,我說十萬,他說妳把檢察院當做叫花子,連周德卿都不如,周德卿那裏,妳可以18萬賄賂他,黨的檢查機關妳想用十萬應付過關,不行,起碼三十萬,我回答說前幾天梁局長提及處理辦法時,他說過可能在二十萬左右,另外我也問及壹些其它方面的警官幹部,他們都說在十萬到二十萬的樣子,劉警官聽我這麽壹說才確定地說哪就二十萬,並要我立刻寫認罪書及甘願認罰款額過了幾天又提審我要我寫委托劃款書到新龍礦業財務部,我的貨款上劃款………,等,直到7月21號下午時,我才獲得檢察機關的取保候審出獄.
冤!冤!冤!周佳聲
2010年7月22日
呵呵,紀檢委的辦法高超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