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本復印件可以起到壹般性證明作用,只用於普通類檔案管理。戶口本復印件沒有其他用途,只是在檔案中對當事人的身份進行證明。所以即使被壞人利用,當事人或企業也不用對後果承擔法律責任。對於單位要求員工提供戶口本復印件是合法的,單位可以收取員工戶口本復印件,但是不可以扣壓員工戶口本原件。
戶口本復印件”三簽“可避免不少麻煩:用途、簽名、時間。“三簽”就是要簽用途、簽日期、簽名字。或者把“僅供某人申請什麽事宜,其他用途無效”這句話寫在復印件上。
寫”三簽“過程中的註意事項如下:
1、部分筆畫與戶口本的字交叉或接觸;
2、每壹行後面壹定要劃上橫線,以免被偷加其它文字;
3、備註的字跡最好與復印件信息內容有交疊或者接觸,以防被再次復印重新利用,但不要蓋住身份證號,姓名等重要信息。
《中華人民***和國戶口管理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同居住壹處的立為壹戶,以主管人為戶主。
單身居住的自立壹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宿舍的戶口***立壹戶或者分別立戶。
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壹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
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
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