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和法規困境隨著信息化建設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已經意識到B2B平臺在降低交易成本、避免重復投資、減少資源浪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但是B2B平臺行業面臨的壹些問題還是讓很多中小企業“望而卻步”,如專業化服務問題、推廣成本過高等,但其中最核心的問題就是信用危機。 企業在網上進行電子商務,交易雙方壹般都不曾見過面,雙方缺乏必要的認識,往往會擔心遇到網絡欺詐。據《中國電子商務誠信狀況調查》顯示,有23.5%的企業和26.34%的個人認為,B2B最讓人擔心的是誠信問題,具體表現在產品質量、售後服務及廠商信用得不到保障,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以及網上提供的信息不可靠等。
當前我國電子商務信用要過五大關:商業信用、銀行信用、系統(設備和網絡)信用、社會信用及司法信用。壹方面,我國現有的信用體系建設未實現銀行、稅務、法律、保險等部門信息庫***享。另壹方面,目前我國企業信用數據的壹個重要來源是專業的資信公司和信用評估機構建立的企業資信數據庫,但由於信用評級還屬於行業和個人行為,評級的中介機構、依據等都未得到法律認同,致使評級缺乏有效性和權威性。 此外,健全的信用體系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規作保障,我國缺乏明確的法律法規對電子商務進行規範,加大了電子商務活動的風險。雖然2004年國家頒布了《電子簽名法》,但此法只是在壹個很淺的層面上對電子商務企業進行控制。由於對電子商務活動缺乏法律制約,壹些交易者利用法律空白和漏洞從事網上欺詐活動,嚴重制約了中小企業電子商務平臺行業的持續快速發展。
為此,我國應借鑒發達國家現行的相關立法,盡快出臺《信用信息公開法》、《隱私權法》、《消費信用保護法》等信用法律規範;同時建立相關信用管理機構,如行業誠信管理、信用中介機構管理、企業信用管理和消費信用管理等,並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尤為重要的是,在法律執行過程中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對有不良信用紀錄的法人和自然人予以懲罰,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懲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