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壹步應該是找出高鶚的身世,通過這個義父來證明他是否與湖北有血緣關系。現已發現關於高鶚的資料不多,的出生年月不詳,但從其當選和結婚的日期來看,還算不錯,有資格做鄂的養子。湖北是滿族,掛白旗裝飾。是壹面大漠軍旗,有的記載稱之為“李官邸黃旗”或“大漠軍官邸黃旗”。高瑩在《朱蕓紅香亭詩話序》中自稱鐵嶺人。當然也有可能養父和養子旗不壹樣,養子不壹定要跟著養父的旗走。高鶚在《項燕詞》中“滿江紅”下題詞,“中秋為去年五月,丁顯夫憂。”辛醜是在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不知道這裏的“第壹任丈夫”是指生父還是養父?如果這裏指的是養父的話,埃比應該死於1781年,可惜文獻中找不到埃比真正的死亡日期來證明。假設鄂是高鶚的養父,死於1781年,從1781年到1791年程家本出版的十年間,高鶚獨自負責《紅樓夢》的續編。
(2)《紅樓夢》後四十回有許多情節符合曹家的歷史,說明續集知道了曹家的遭遇(詳細論述見《脂硯齋與紅樓夢》,刊於《大陸》雜誌20卷2、3、4期)。這有利於張永海關於後四十回續集的傳言。鄂聽了秦雪自己的故事,還有壹些《秦雪後四十回》的殘篇,作為後四十回的初稿,再由高鶚修改,假設這120頁的抄本的後四十回。Text)是湖北的初稿,“修改稿”是高鶚寫的,這又出了兩個問題。小問題是,養子可以用自己的“字”或“號”稱呼養父嗎?也就是說,高參E對養父自稱“蘭叔”,並在手稿上寫上“蘭叔已讀”?大問題是為什麽“改文”和程家本不壹樣,而和程壹本壹樣。按道理,修改的過程也應該是初稿——程家的稿——程頤的稿。只有壹種可能的解釋可以避免這種矛盾。也就是湖北前後,有兩個類似的後四十回初稿。據其中壹人說,高鶚把它修改成成家的翻版,然後印刷出來。同時,出於某種原因,高鶚根據第二稿將其修改成了程乙的手稿。這是我們今天看到的壹百二十篇手稿的最後四十章。當然,這個假設還有待證實。根據我四十多年研究《紅樓夢》的結果,只有壹件事可以支持這個假設。也就是第壹百零五回賈府的財產清單在程家本和程頤本中是完全不壹樣的。這個購房清單意義不大,沒必要改。而且房產購買清單中的兩種物品種類和數量不壹樣,順序也不壹樣。這根本不像是變化的結果,而像是原本就不壹樣的兩個列表。程家本和程壹本真的是按照兩個不同的稿修改的嗎?
(3)奇怪的是,這部手稿“正文”的後四十句,也與《脂批》中透露的秦雪原稿後半段的情節大相徑庭(見《脂硯齋與紅樓夢》)。許多關於後半部分情節的批評是丁海年(1767)寫的,在秦雪死後三四年。可以看出,秦雪生前並沒有改變後半段的劇情,他在《肥批》中提到的,依然是秦雪終稿的真實面目。這後半部分的最終版本是在集貿冬(1759年)之後才被復制的(見陳賡寫的《紅樓夢》第二十七回中關於紅玉的那壹段的兩篇胖評論)。壹肥批書寫在紀茂,壹肥批寫在丁亥。所謂“抄獄廟裏的壹切”,其實是“抄獄廟裏的壹切”的錯誤。監廟不是賈家廟,不能用賈家財抄。況且就算是寺廟,政府也不會照抄為規。從壹些肥硯批評的語氣來看,肥硯手裏可能有不完整的後半部手稿,其中壹部分是被借書人弄丟的。如果這份120頁的手稿的後半部分是高鶚修改的,那麽很明顯,他們並沒有忠實地按照秦雪的原意來寫,大部分是他們自己杜撰的。
總之,以上幾點值得深入研究,但最重要的關鍵在於“改文”筆跡。如果這份手稿是由高鶚修改的,高鶚必須親自動手,並且逐字逐句地處理它。那麽,“改文”的筆跡壹定是高鶚的筆跡。找出高鶚的其他手稿,並立即制作出來。經過比對,專家發現手稿不是高鶚的筆跡,無論是在原文中還是在修改後的文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