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合同需要當事人將租地的地理位置、事件、租金、違約責任等條款寫明確。明確之後還需要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和具備壹定的民事行為能力。租地協議應當按照以下條件寫,才有法律效力:
1、協議雙方都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3、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壹、租地合同怎樣寫合法有效
農村租地合同書範本
甲方:乙方:
為了支持城鄉邊際的發展經濟,甲方決定將自己在:()位置的非耕地壹塊,面積將近貳畝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可在這塊地上建立輕鋼廠房及輔助設施,用於做鋼材制品的加工及環保性防腐塗料的生產。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壹)場地條件:
甲方租給乙方的用地是平整壓實的場地,不因雨水作用就塌陷、應有適用於貨車進出的通道。搭接水電源方便、價格合理。在租用期內歸乙方合法經營範圍使用,承包期限為:年,從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
(二)付款方式:貳畝場地的租金為15000元/1年(人民幣:每年壹萬伍仟元),簽訂合同時給付1000元(人民幣:壹仟元);在租用場地條件符合要求時後,乙方給付甲方兩年的第壹次租金:30000元(人民幣:三萬元)。後期的租金將在兩年期限之時分期給付。
(三)甲方給予乙方提供水電的方便,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相關的事宜;乙方負責交納自已的水電費。
(四)如遇國家征占地時,征地費歸甲方所有,這時甲方須退還乙方未到期的剩余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著物歸乙方、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違約責任: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還需繼續承包,甲乙雙方另立協議,土地租金根據當時情況商定。如果甲方不與乙方另立協議,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築物歸乙方所有,此合同終止。
(六)此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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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