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提前三天向公司書面提出離職,就可以辦交接進行離職。
因此,妳口頭提出離職,從法理上是不被認可的,保險起見,還是提前和直接領導進行當面溝通後,做個書面的離職申請,可以手寫書面紙質文檔或者打印後簽名,或者郵件,也可以短信,也可以微信,還可以內部通信工具,最好書面辭呈或者是郵件,可以能知道對方的接收狀態,也是更能表達儀式感。
如果公司不讓走,首先要看工作是否全部交接好了,並且留有交接的證據,列出清單和接收方確認的信息。然後坦誠的和領導溝通,把個人的意願表達出來,先禮後兵,不能上來就搞硬的,還是商量為主。這些如果都不奏效了,再用法律手段,執行提前三天書面申請,到時間走人。
論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提示註意:
妳需要舉證證明已經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通常而言,妳的辭職信可能交給用人單位了,自己未保存原件(復印件不能作為法律意義上的證據,因為對方可以以妳無原件無法核對為由否認證據的真實性),所以妳可以與妳的頂頭上司或者HRD郵件或者微信明確辭職,並說明最後在崗時間。
如果是微信,保留好在線聊天記錄, 不要截屏,而是微信聊天記錄保存,可以同步到電腦上面存放。
如果是私人郵件,最好在郵件服務器上在線發送郵件而不要用客戶端發送,這樣郵件保存在服務器上,方便妳舉證;如果是工作郵箱,建議抄送壹份到自己的私人郵箱,這樣未來妳的工作郵箱被關閉,妳仍然可以用收到的抄送郵件作為證據。
當然,妳做這些的全部意義在於末月工資不受損失,感覺除非特別無良的企業,通常這樣的損失風險不大。
希望可以幫到妳,祝妳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