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為貫徹落實黨的xx屆四中全會和省委《關於貫徹的意見》精神,保障黨代表民主權利,發揮黨代表的作用,建立保持***產黨員先進性的長效機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試行鎮黨代會代表提案、提議制度。
二、鎮黨代會會議期間,黨代表10人以上聯名,可以向鎮黨代會提出提案。黨代表提案應在大會主席團決定的提案截止時間之前提出。黨代表提案由大會秘書組提請大會主席團討論表決後,可作為大會議題,未列入大會議題的轉為大會提案,未列入大會提案的轉為黨代表提議。黨代表個人在黨代會會議期間提出的意見、建議作為黨代表提議處理。黨代表聯名提出提案時,領銜提出的黨代表應向聯名附議的黨代表提供提案文本,參加聯名附議的黨代表應在充分了解並完全贊成提案內容之後再簽名附議。
三、鎮黨代會閉會期間,由代表組壹名黨代表提出,5人以上黨代表聯名附議,可以向鎮黨委提出提議。黨代表個人在黨代會閉會期間提出的重要的意見、建議也作為黨代表提議處理。鎮黨代表應加強同選舉單位黨員的聯系,每年按代表組集中活動1次,及時聽取和反映黨員的意見和建議。黨代會閉會期間的黨代表提議,必要時可列入鎮黨委工作議題進行專門討論。
四、黨代表提出的提案、提議所涉及的事項,應當是鎮黨代會、鎮黨委職權範圍內的事項。黨代表提案、提議壹般以書面形式提出,壹事壹案,主題突出,內容充實,簡明扼要,建議方案力求切實可行。提案、提議文字壹般控制在1000字以內。
五、建立由鎮黨委組織科、宣傳科、鎮紀委和部分黨代表參加的鎮黨代表提案、提議受理工作小組,負責鎮黨代表提案、提議的匯總、梳理、交辦和跟蹤服務工作。鎮黨代表提案、提議受理工作小組在大會主席團和鎮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鎮黨委組織科牽頭負責。
六、黨代會大會議題和大會提案,由大會秘書組提交大會主席團確定辦理意見,並由鎮黨代表提案、提議受理工作小組通知有關單位進行辦理。黨代表提議,經鎮黨代表提案、提議受理工作小組審查後提出擬辦建議,報鎮黨委同意後,通知有關單位進行辦理。需由兩個以上單位***同承辦的,由鎮黨代表提案、提議受理工作小組提出建議,明確主辦和協辦單位。
法律依據:《中國***產黨章程》 第二十壹條 黨的全國代表會議的職權是:討論和決定重大問題;調整和增選中央委員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部分成員。調整和增選中央委員及候補中央委員的數額,不得超過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出的中央委員及候補中央委員各自總數的五分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