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農村水產養殖合作社的條件、程序和材料;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立涉及工商、公安、稅務、質監、銀行、農業等多個部門。
壹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設立登記,提交材料:
1.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發起人簽名蓋章的創立大會會議記錄;
3.全體發起人簽名蓋章的公司章程;
4、法定代表人、辦公室主任證件及身份證明;
5.全體出資人簽字蓋章確認的出資清單;
6、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會員名單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8.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9.合作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10.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的文件。不收費。
二、公安局制定印章和提交材料:
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充400元上下。
三、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並提交材料:
1,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壹份;
2.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經理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由他人委托的,需提供委托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
收費內容:108元/證,工本費:每份原件10元,每份復印件8元;技術服務費90元。
四、國、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證,提交材料:
1.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復印件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或其他證明身份的法律文件;
4.營業場所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
5.公司章程或協議的復印件。
免交稅務登記費。
五、辦理銀行開戶及賬號,提交材料:
1.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及復印件;
3、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負責人身份證明原件及相關授權文件;
5.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6.合作社的公章、財務專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名章。
不收費。
第六,地方農業經濟主管部門應備案並提交材料:
1,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稅務登記證正本和副本。
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符合下列條件,才能依法取得合作社法人資格:
(1)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規定的會員;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要求的成員。
農民專業合作社只有經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取得農民專業合作社營業執照,取得法人資格,才能受到保護。
農民專業合作社有權占有、使用和處分成員出資、公積金、國家財政直接補貼、他人捐贈以及其他依法取得的財產,並以上述財產對債務承擔責任。"
第九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組織,依照本法規定和各自的職責,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和發展給予指導、支持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