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憑證填制方法
付款憑證根據減少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經濟業務填列。
出納會根據已經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憑證。程序是先付款,再填憑單。在憑證左上方的“貸方帳戶”中填寫“現金”或“銀行存款”。在上述日期和憑證號處填寫日期(實際付款日期)和憑證號。在憑證上填寫經濟業務匯總表。在憑證的“借方科目”欄中填寫“現金”或“銀行存款”對應的借方科目。在“金額”欄填寫金額。在憑證右側填寫所附原始憑證的數量。憑證底部由相關負責人簽字蓋章。
付款憑證和收款憑證的區別
支付憑證:用於反映貨幣資金支出業務的記賬憑證,根據貨幣資金支出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在實際工作中,出納應使用經會計主管或指定人員認可的付款憑證作為記錄貨幣資金支出和支付貨幣資金的依據。出納根據付款憑證付款時,應在憑證上加蓋“已付”章,避免重復付款。
收款憑證:用於反映貨幣資金收入業務的記賬憑證,根據貨幣資金收入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在實際工作中,出納應使用會計經理或指定人員認可的收據作為記錄貨幣資金收入的依據。出納根據收款憑證收款(尤其是現金)時,應在憑證上加蓋“已收”章,以免出錯。收款憑證壹般按照現金和銀行存款分別編制。
會計憑證怎麽填?
會計憑證可以根據每壹張原始憑證填制,也可以由幾張相似的原始憑證匯總而成,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但是,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不得匯總填制在壹張記賬憑證中。記賬憑證必須由填制人員、審核人員、記賬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除結帳和更正錯誤的會計憑證外,必須附原始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