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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特辦理需要什麽材料

辦理門特(特殊門診)通常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2、門診特慢病病種待遇認定申請表。

3、病歷資料或檢查資料,如出院記錄、化驗單、疾病相關檢查報告單等。

4、既往病史資料。

5、1寸照片2張及以上。

6、由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經治醫師填寫的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病種證明及門診治療審批表。

7、《門診特定病種待遇認定申請表》。

8、病歷復印件,需加蓋“與原件相符”章並由醫務人員簽名確認。

9、診斷證明書,需要醫療機構蓋章。

10、身份證復印件,同樣需加蓋與原件相符章並由醫務人員簽名確認。

11、關鍵檢驗結果和檢查結果。

辦理門特的流程大致如下:

1、領取門特登記表。

2、就醫檢查與化驗。

3、填寫門特登記表。

4、提交申請資料。

5、醫保系統登記。

6、掛號與就醫。掛號時,患者需持社保卡和身份證選擇相應疾病的門特號進行就醫。

綜上所述,門特辦理需要的材料不同地區和醫療機構的具體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議在辦理前咨詢當地的醫保部門或定點醫療機構獲取最準確的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