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借條要註意哪些問題?人們經常尋求建議。他們借錢給別人,卻不知道借條怎麽寫,也不知道是否有規範的借條格式。實際上,借據代表的是借款合同關系。借款人向貸款人借錢,貸款人支付貸款。借據本身不是借款合同,壹般只是書面或口頭借款合同的證明和憑證。
其實欠條的格式不是很重要,把欠條裏的幾項說清楚就行了。那麽欠條應該怎麽寫呢?我們來分析壹下:
1.確認貸款人。
2.確定借款人是誰。
3、貸款目標金額
4.貸款期限
5.貸款利息
6.違約責任
7.最後,在借據的底部,必須有借款人,也就是債務人的簽名,並註明日期。簽名應簽借款人全名,與身份證姓名壹致。簽名下方應註明日期,日期必須寫完整。
8.在借款期限屆滿日,債權人應及時主張自己的權利,因為借貸關系受2年壹般時效的管轄。借據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債權人不主張權利的,喪失訴訟打贏權,人民法院不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