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輕型表現需與其它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相鑒別。
(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主要與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等其他已知病毒性肺炎及肺炎支原體感染鑒別,尤其是對疑似病例要盡可能采取包括快速抗原檢測和多重PCR核酸檢測等方法,對常見呼吸道病原體進行檢測。
(三)還要與非感染性疾病,如血管炎、皮肌炎和機化性肺炎等鑒別。
七、病例的發現與報告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發現符合病例定義的疑似病例後,應當立即進行單人間隔離治療,院內專家會診或主診醫師會診,仍考慮疑似病例,在2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並采集標本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同時在確保轉運安全前提下立即將疑似病例轉運至定點醫院。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有密切接觸的患者,即便常見呼吸道病原檢測陽性,也建議及時進行新型冠狀病毒病原學檢測。
八、治療
(壹)根據病情確定治療場所。
1.疑似及確診病例應在具備有效隔離條件和防護條件的定點醫院隔離治療,疑似病例應單人單間隔離治療,確診病例可多人收治在同壹病室。
2.危重型病例應當盡早收入ICU治療。
(二)壹般治療。
1.臥床休息,加強支持治療,保證充分熱量;註意水、電解質平衡,維持內環境穩定;密切監測生命體征、指氧飽和度等。
2.根據病情監測血常規、尿常規、CRP、生化指標(肝酶、心肌酶、腎功能等)、凝血功能、動脈血氣分析、胸部影像學等。有條件者可行細胞因子檢測。
3.及時給予有效氧療措施,包括鼻導管、面罩給氧和經鼻高流量氧療。
4.抗病毒治療:可試用α-幹擾素(成人每次500萬U或相當劑量,加入滅菌註射用水2mL,每日2次霧化吸入)、洛匹那韋/利托那韋(成人200mg/50mg/粒,每次2粒,每日2次,療程不超過10天)、利巴韋林(建議與幹擾素或洛匹那韋/利托那韋聯合應用,成人500mg/次,每日2至3次靜脈輸註,療程不超過10天)、磷酸氯喳(成人500mg,每日2次,療程不超過10天)、阿比多爾(成人200mg,每日3次,療程不超過10天)。要註意洛匹那韋/利托那韋相關腹瀉、惡心、嘔吐、肝功能損害等不良反應,同時要註意和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在臨床應用中進壹步評價目前所試用藥物的療效。不建議同時應用3種及以上抗病毒藥物,出現不可耐受的毒副作用時應停止使用相關藥物。
5.抗菌藥物治療:避免盲目或不恰當使用抗菌藥物,尤其是聯合使用廣譜抗菌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