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在第壹份合同中,耐克給新秀喬丹設置了哪些艱難的續約條件?

在第壹份合同中,耐克給新秀喬丹設置了哪些艱難的續約條件?

“飛人”喬丹剛進聯盟的時候也不是狀元。他在1984的選秀大會上開始在NBA打球,擔任花童。在他的職業生涯中,他每年都入選全明星,職業生涯14次,三次獲得AMVP獎杯。10最佳第壹,1最佳第二,9最佳防守第壹,1 DPOY,10聯賽得分王。

更何況喬丹職業生涯兩次帶隊三連冠,兩次建立公牛王朝,六次獲得總決賽FMVP獎杯,常規賽五次獲得MVP。不過,喬丹這個新人在當時並不太受關註,包括如今的運動品牌巨頭耐克。當時耐克也給喬丹定了三個很難的條件。那麽,當時發生了什麽?

早在80年代,聯盟中只有阿迪達斯和匡威兩大球鞋品牌,而耐克只是壹個剛剛起步的小公司。喬丹進入聯盟後,個人更傾向於簽約當時的大公司阿迪達斯。然而最終耐克的壹系列行為還是打動了喬丹。耐克專門為喬丹制作了壹個短片,更有誠意的是,他還為喬丹提供了壹份5年總價250萬美元的合作合同,而喬丹在新秀賽季的年薪只有55萬美元,這在當時是天價合同的存在。

但是,耐克也做了充分的權衡。為了保護公司的權益,耐克當時給喬丹定了三個很難的條件,要求喬丹在職業生涯的前三年全部完成。這三個條件也為當時還是新秀的喬丹設置了未來兩年執行合同的三個門檻。

條件1,職業生涯前三年,必須當選最佳新秀和全明星。

1984年是壹個大選秀年。NBA黃金壹代入選,湧現出巴克利、夢幻奧拉朱旺、斯托克頓等壹批巨星。所以最佳新秀的競爭難度可想而知。

要想入選全明星,除了同期球員的競爭,聯盟中還有托馬斯、黑白、喬治格溫、朱利葉斯歐文等明星前輩,所以競爭也是非常大的。

條件二。在職業生涯的前三年,他至少有壹個賽季場均得分超過20分。

1984,在老NBA時代,更多關註的是位置淪陷後的身體對抗和內線混戰,不是回合,不是三分,不是快攻。所以也很難考高分。

條件三:如果前兩項沒有完成,喬丹需要在前三年賣出價值400萬美元的球鞋,合同才能繼續。

當時耐克只是壹個不知名的小公司,三年內很難賣出價值400萬美元的球鞋。而喬丹問,要有多大的影響力才能讓這麽多人為他買單,只是作為壹個新秀。可見耐克也很狡猾,他們不會白白做虧本的生意。

那麽,面對這三個艱難的條件,喬丹最終完成了幾個呢?

其實喬丹就是喬丹。在他的第壹個新秀賽季,他超額完成了這三個條件。在喬丹的新秀賽季,他壹鳴驚人,打出了壹個非常驚艷的賽季。場均28.2分6.5籃板2.4搶斷5.9助攻,位列得分榜第三。並且在年度最佳新秀的評選中,擊敗所有人,騎紅塵獲勝,入選賽季全明星,成為首發。

憑借喬丹在新秀賽季的驚艷表現和華麗風格,喬丹也收獲了壹大批粉絲,很多粉絲都買了喬丹的簽名球鞋。這讓喬丹在新秀賽季賣出了價值654.38美元+0.8億的耐克球鞋。

不得不說耐克看人也很準。選擇喬丹之後,也讓耐克賺了個盆滿缽滿。可以說當時雙方互有成就,互相配合,互有勝負。妳怎麽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