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強保險公司的會計工作,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企業會計準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按照規定程序經批準設立的保險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三。公司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壹般原則和本制度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在不違反企業會計準則和本制度規定的前提下,公司可結合自身具體情況制定會計制度。
四、公司應按下列規定使用會計科目:
(1)本制度統壹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查閱賬目和實行會計電算化。公司不應隨意改變或破壞重組。在壹些會計科目之間留出空白數字,以便增加會計科目。
(2)公司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要求,對外提供統壹會計報表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加、減少或合並部分會計科目。
明細科目的設置,除本制度已有規定外,在不違反統壹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由公司自行規定。
(3)公司填制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時,應填制會計科目名稱,或同時填制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制會計科目編號,不得填制會計科目名稱。
動詞 (verb的縮寫)公司應按下列規定編制和提供財務報告:
(壹)公司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本制度的規定,編制和提供合法、真實、公允的財務報告。
(2)公司財務報告由會計報表和財務報表組成。公司提供的財務報告內容、會計報表的種類和格式等。應由本制度規定;公司內部管理所需的會計報表由公司自行制定。
(3)公司提供的會計報表包括:
1.資產負債表;
2.損益表;
3.現金流量表;
4.利潤分配表。
(4)公司財務報告應報送當地財政部門、稅務部門、保險監管部門及其他財務報告的法定使用者。公司季度財務報告應在季度結束後15日內提交;年度財務報告應當在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報送。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公司編制的會計報表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以下“元”以“分”填列。
(6)公司提供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號,加蓋封面,裝訂成冊,並加蓋公章。封面應標明公司名稱、地址、開業年份、報告年份、交付日期等。,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總會計師(或代理總會計師的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六、本制度規定的會計核算方法與有關稅收規定相抵觸的,應按本規定進行會計核算,並按有關稅收規定計算納稅。
七、公司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執行。
八、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本制度需要修改時,由財政部負責修訂。
九、本制度自1999+10月1日起執行,原《保險企業會計制度》同時廢止。
第二章基本核算規定
壹、保險業務會計分類和損益結算方法
1.公司應當按照險種對保險業務進行分類核算。
(1)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分為財產損失保險和責任保險。
(2)壽險公司的業務分為:普通壽險、年金險、意外險、健康險。
(3)再保險公司的業務可分為:分保險業務和再保險業務。
公司可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的要求,對保險業務進行進壹步分類。
2.保險業務采用兩種方式:按會計年度結算損益和按業務年度結算損益。除長期工程保險、再保險等業務按業務年度結算損益外,其他保險業務均按會計年度結算。
損益應按會計年度進行結算,即損益按壹年結算。保險業務的收入和費用,不論經營年度,均應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為當期收入和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損益按業務年度結算,即損益按多年結算,年限根據業務性質確定。非結算年度的收支余額,應當全額作為長期責任準備金提存,不確認利潤,在下壹年度滾存,在結算年度終了時結清損益。
二、保費收入的確認和計量
1.保費收入在滿足下列條件時予以確認:
(1)保險合同成立,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
(2)與保險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公司;
(3)與保險合同相關的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2 .保費收入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約定應當向被保險人收取的金額確定。
三。保險準備金會計
1.未決賠款準備金是指公司因保險事故和保險理賠,已發生保險事故但尚未提出保險理賠,按照規定為未決賠款計提的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於期末提存,上期提存金額轉回當期損益。尚未轉回的未決賠款準備金應當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流動負債單獨列示。
2.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是指公司對壹年以內(含壹年)的財產險、意外險和健康險業務,在會計期末從當期保費收入的未到期責任部分中提取的準備下壹年度賠付的準備金。期末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上年同期提取的金額轉回當期損益。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作為流動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示。
3.長期責任準備金是指公司在損益年度結算前,按照營業年度營業收入與支出的差額,為長期工程保險、再保險等保險業務提取的準備金。長期責任準備金期末提取,轉回上年同期提取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長期負債準備金應作為長期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示。
4.人壽保險責任準備金是指公司按照規定為人壽保險業務提取的承擔未來保險責任的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於期末繳存,上年同期繳存的壽險責任準備金加上當期因被保險人轉移而增加的壽險責任準備金,減去當期因被保險人轉移而減少的壽險責任準備金後的余額,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壽險責任準備金應當作為長期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示。
5.長期健康保險責任準備金是指本公司為長期健康保險業務提取的用於承擔未來保險責任的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於期末繳存,上年同期繳存的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加上當期因被保險人轉移而增加的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減去當期因被保險人轉移而減少的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後的余額,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長期健康保險責任準備金應作為長期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示。
6.保險保障基金是指公司按規定提取的保險保障基金。保險保障基金從保費收入中提取,計入當期損益。保險保障基金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長期負債單獨列示。
7.總準備金是指公司按規定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準備金。準備金總額應當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所有者權益單獨列示。
8.保證金(或存款)再保險準備金,是指本公司對再保險業務的準備金,其中再保險接受人的部分再保險保費由再保險接受人根據合同約定扣除,以滿足未決責任。分保準備金存款和保證金通常根據分保業務賬單按期扣回,扣回期壹般為12個月,次年同期歸還。
四。外幣商業會計
1.有外幣業務的公司可以采用外匯分賬制的核算方法,也可以采用外匯統賬制的核算方法。
2.采用外匯明細賬制度的公司,應設置“貨幣匯兌”科目。各種貨幣的兌換和外幣賬戶的連接,通過“貨幣兌換”科目核算。
3.實行外匯統壹會計制度的公司,在辦理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算成人民幣記賬。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與外幣業務有關的賬戶,均應按照業務發生時或業務發生當月月初的匯率折算。月末,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月末余額(包括外幣現金和以外幣結算的債權債務),應按月末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根據月末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與賬面人民幣原金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分別處理:
(1)籌建期匯兌損益計入開辦費;
(2)與購建固定資產有關的貸款所產生的匯兌損益,應當在該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計入在建固定資產的成本;
(3)除上述情況外,均計入當期損益。
第三章會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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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賬號│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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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資產類別
1 1001 │現金
2,1002,銀行存款
3 1101短期投資
4│1111│出借資金
5│ 1112 │投保人質押貸款
6 1121應收利息
7 1122應收保費
8 1123再保險業務
9 │ 1124壞賬準備
10│1131│預付賠款
11│1141│存款再保險準備金。
12 │ 1142 │押金押金。
13│1191│其他應收款
14 │ 1201 │用品
15│1211│低值易耗品
16 1301 │待攤費用
17 1402長期債券投資
18 │ 1601 │固定資產
19 1602累計折舊
20 1606在建工程
21 │ 1609 │固定資產清算
22 1701無形資產
23 1711長期待攤費用
24 1801 │存款資金存款
25 │ 1811 │債務材料
26 │ 1901 │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二。債務
27,2101,短期貸款
28 │ 2102 │借入資金
29 │ 211 │應付手續費
30 2112應付傭金
31 │ 2121 │預付保費
32 2122預付再保險賠款
33 2131存入再保險準備金
34 2132已收存款
35 2141 │應付工資
36,2142,應付福利費
37 │ 2143 │應付投保人利息保證金
38 2145應付利潤
39 2146應交稅費
40 2149其他應付款
41 │ 2151 │預提費用
42,2161,未決賠款準備金
43 │ 2162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44 │ 2171 │投保人儲蓄
45 2201長期責任準備金
46、2202、人壽保險責任準備金
47、2203長期健康保險責任準備金
48、2211、保險保障基金
49,2221,長期貸款
50 2231長期應付款
51 │ 2241 │住房流動資金
│ │三。所有者權益類別
52 3101實收資本
53 3111資本公積│
54 3121盈余公積
55 3131總準備金
56 3141本年利潤
57 3151利潤分配
四、損益類別
58 4101保費收入
59 4102分割保費收入
60,4103,回收收入
61 │ 4109 │其他收入
62 4201攤銷再保險賠款
63、4203、分保費用攤銷
64 │ 4211 │轉回未決賠款準備金
65 │ 4212 │轉回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66 │ 4221 │轉回長期責任準備金
67 │ 4222 │返還壽險責任準備金
68 │ 4223 │收回長期健康保險責任準備金
69 4301利息收入
70 4302投資收益
71 │ 4303 │匯兌損益
72,4311,營業外收入
73 4401賠款支出
74 │ 4402 │傷亡人員醫療賠付
75 4403到期付款
76 4404年金支付
77 4411退保金
78 4421分出保費
79 4422再保險賠款支出
80 4424再保險費用
81 │ 4431 │手續費
82 4432傭金支出
83 4441營業稅及附加
84 4451營業費用
85 4461利息費用
86 │ 4462 │投保人的利差支出
87 4471其他費用
88 │ 4501 │存款未決賠款準備金
89 │ 4502 │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90 │ 4511 │存放長期責任準備金。
91 │ 4512 │存款壽險責任準備金。
92 │ 4513 │存放長期健康保險責任準備金
93,4521,提取保險保障基金
94,4601,營業外支出
95 4701所得稅
96 │ 4801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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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增加以下會計科目:
1.如公司有國務院特別批準的長期股權投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頒布前投資的長期股權投資,目前尚未收回的,可增加“1401”科目。
2.若公司提取長期股權投資和長期債券投資的投資風險準備金,可增設“1403投資風險準備金”科目。
3.公司在撥付子公司流動資金時,可增設“1404撥付自有資金”科目。子公司收到公司撥付的流動資金時,可相應增加“3103上級撥付資金”科目。
4.如公司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頒布前尚未收回的貸款,可增設“1501貸款”科目,相應增設“1502貸款壞賬準備”科目。
5.“內部交易”科目可以添加到公司與子公司之間以及分公司之間的結算業務中。
6.公司內部各部門使用的備用金可以單獨設置“1193備用金”賬戶。
7.使用外幣總賬系統進行外幣業務核算的公司,可增設“2251貨幣兌換”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