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壹方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如果壹方(無論是簽字還是蓋章的壹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如果合同的壹方沒有當場簽字,而是事後簽字,另壹方接受,合同也成立。壹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解除下列合同:
1,因重大誤解而締結;
2.在訂立合同時明顯不公平。
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當事人的請求。合同爭議是指合同當事人之間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和終止而發生的壹切爭議。合同糾紛的內容主要表現為糾紛雙方對導致合同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法律事實以及法律關系的內容有不同看法。合同糾紛的範圍涵蓋了合同從成立到終止的全過程。
這份合同是雙方協商壹致的結果。既然雙方是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訂立合同的,那麽毫無疑問,他們將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義務。但是,合同簽訂後,壹方當事人可能出於各種原因,主觀上不想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捺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