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項目部經理在施工項目確定開始前五天向公司提供所有資質(管理人員、施工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復印件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並報公司備案。
第二,在每個施工項目開工前,項目經理應帶領相關人員對施工現場和作業環境進行實地調查和風險評估,做好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的準備工作。
三、所有參加本工程的施工人員在進入現場施工前都要進行質量安全技術培訓,並有培訓內容、培訓地點、授課老師的簽字和受訓人員本人的簽字。技術人員應編制施工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應在開工前經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批準並簽字。對於作業項目的各個部分,項目部工程技術人員應編制工程、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單,由施工作業班組長、接收人、交底人簽字。每天作業前,班組長應提前安排安全和質量相關事宜,防患於未然。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
四、道路工程施工、排水工程施工基坑開挖前,應認真研究整個施工區域的地質、水文資料,地下管網及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分布情況,挖棄土的要求,施工環境和氣候條件等。,並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嚴禁盲目施工。
五、建設工程應在開工前提前與有關單位取得聯系,其單位應派專人實地查明地下管網(五管四線)的具體位置,並采用人工開挖方式劃定區域,不得采用機械開挖。
六、在建築物設備基礎、鐵路、電桿和各種架子附近挖土時,要根據土質情況和深度,制定合理的安全施工方案,經批準後方可進行施工。
七、施工現場清除雜草、樹木等。嚴禁放火,防止火災事故。
八、砍伐樹木前,必須取得園林綠化管理部門的批準,方可砍伐。砍伐樹木前,應清除周圍妨礙砍伐作業的草叢和雜物,並選擇安全的逃生路線。砍伐樹木範圍內應設置警戒區,非工作人員不得停留或靠近。做好樹木被砍伐後受傷人員的安全措施。大風、大霧和雨天不允許伐木作業。
九、拆除建(構)築物時,應將與拆除物相連的供電、供水、供氣管道切斷,並在危險區域周圍設置安全圍欄,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拆除過程應自上而下,先內後外,嚴禁幾層同時作業。對有倒塌危險的結構應進行臨時支撐和加固,在其支撐的結構全部拆除後,方可拆除梁、柱。嚴禁采用挖空、挖空、推倒大面積的拆除方式。人工開挖土方和基坑時,土方開挖人員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土方開挖必須自上而下有序進行,嚴禁采用挖空基腳的操作方法。
十、使用機械開挖基槽土方時要隨時觀察土壁的變化,
如發現土壁出現裂縫或局部坍塌,應及時支護或改變緩坡後方可繼續施工,註意支護的穩定性和坡度的變化,必要時停止施工,分析原因並采取相應措施。
11.基槽開挖後應采取排水、防滲等措施。臨時排水設施(截水溝、排水溝、滲水溝)應與抽水泵配套使用,雨後應及時清淤,防止基槽淤積和沖刷。
十二、施工人員應先挖梯子或搭木梯上下溝槽,不得在土墻或支撐物上踩踏攀爬上下。
13.棄土、材料和移動施工機械應堆放在基坑邊緣,並與坑保持壹定的安全距離。土質較好時,棄土應距坑邊1.2米,堆土高度不超過1.5米。
十四、開挖擋土墻基槽應從兩邊向中間壹段跳槽,並加強支撐,及時砌築和回填墻背。施工中應派專人觀察,並隨時進行值班觀察和檢測,防止塌方。
15.道路施工中要有專人指揮交叉作業,車輛相遇時要讓重車避讓。通過狹窄道路、交叉路口、交通繁忙區域和轉彎路口時,應指導行人和車輛註意安全。重車運行前後兩車間距應保持在10米以外,下坡路段兩車間距不應小於15米。施工車輛禁止載人,危險區域應設置圍欄和警示燈。
更多工程/服務/采購招標信息,提高中標率,可點擊官網客服底部免費咨詢:/#/?source=bd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