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證明
戶口遷移證
居住證式樣由省、市、自治區公安廳、局統壹印制,由市、縣公安局或城市公安局發放。壹式三份,第壹份由發證機關保存;二是申請人遷入戶口的,在遷出地保存;第三聯由移民所在地保存。
戶口登記
1.分配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憑人事、勞動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2、工作調入人員,憑公安機關簽發的《居住證》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3、軍隊轉業人員,憑轉業安置辦公室證明辦理落戶手續。
4.出境人員回國時,憑護照或者主管機關的證明辦理定居手續。
5.被解除勞動教養和解除勞動教養的人員,應當持解除勞動教養證明到當地公安派出所報到並辦理手續,並給予恢復戶籍。
6.其他人員欲遷入戶口的,應向戶口登記中心或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提交證明材料,報上級公安機關審批。經批準後,憑《居住證》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