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憑證的簽字要求
報銷單上必須有經手人,報銷人,出納,會計主管,部門領導,還有公司經理簽字。
記賬憑證上必須有:制單人,出納,審核人,記賬和會計主管簽字。
會計主管和記賬人員可以是同壹個人。出納和記賬制單會計主管不可以是同壹個人。出納只可記現金 日記 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不可制單和記其他帳。
記賬憑證的記賬要求
記賬憑證的附件就是所附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所依據的原始憑證必須附在相應的記賬憑證後面,並在記賬憑證上標明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根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五十壹條規定,對附件應當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可以不附原始憑證的是:結賬的記賬憑證;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
2、壹張原始憑證只對應壹張記賬憑證的:將原始憑證直接附在記賬憑證後面。
3、壹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的,有兩種 方法 可以使用:①將原始憑證附在壹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然後在其他記賬憑證上註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便於查找;②將原始憑證附在壹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然後在其他記賬憑證後面附該原始憑證的復印件。
4、壹張原始憑證所列支的費用需要幾個單位***同負擔的:該原始憑證由本單位保留。附在本單位的有關記賬憑證後面,給***同負擔費用的其他單位開出原始憑證分割單,供其結算使用。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所要求的基本內容,包括: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入的姓名、經辦人的簽名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的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和費用分攤情況。
記賬憑證的填寫規則
1.日期的填寫。現金收付記賬憑證的日期以辦理收付現金的日期填寫;銀行付款業務的記賬憑證,壹般以財會部門開出付款單據的日期或承付的日期填寫;銀行收款業務的記賬憑證,壹般按銀行進賬單或銀行受理回執的戳記日期填寫;月末結轉的業務,按當月最後壹天的日期填制。
2.摘要的填寫。記賬憑證的摘要欄既是對經濟業務的簡要說明,又是登記賬簿的需要。要真實準確,簡明扼要,書寫整潔。
3.會計科目的填寫。會計科目應填寫會計科目的全稱或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得簡寫或只填會計科目的編號而不填名稱。需填明細科目的,應在?明細科目?欄填寫明細科目的名稱。
4.金額的填寫。記賬憑證的金額必須與原始憑證的金額相符。在記賬憑證的?合計?行填列合計金額;阿拉伯數字的填寫要規範;在合計數字前應填寫貨幣符號,不是合計數字前不應填寫貨幣符號。壹筆經濟業務因涉及會計科目較多,需填寫多張記賬憑證的,只在最末壹張記賬憑證的?合計?行填寫合計金額。
5.記賬憑證附件張數的計算。填制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份原始憑證單獨填制,也可根據同類經濟業務的多份原始憑證匯總填制,還可根據匯總的原始憑證來填制。為了簡化記賬憑證的填制手續,對於轉賬業務,可以用自制的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來代替記賬憑證。應當指出的是,不同類型業務的原始憑證,不能混同編制壹份記賬憑證。除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之外,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附件張數的計算方法有兩種:壹種是按構成記賬憑證金額的原始憑證計算張數,如轉賬業務原始憑證的張數計算。二是以所附原始憑證的自然張數為準,即凡與經濟業務內容相關的每壹張憑證,都作為記賬憑證的附件。凡屬收付款業務的,原始憑證張數計算均以自然張數為準。但對差旅費、市內交通費、醫療費等報銷單,可貼在壹張紙上,作為壹張原始憑證附件。
附件張數應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對簡單的攤提轉賬業務,可以在摘要欄註明計算依據,而不經過分攤或計算的屬於純結轉性業務的記賬憑證可不附原始憑證。
當壹張或幾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時,可將原始憑證附在壹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在摘要欄說明?本憑證附件包括?號記賬憑證業務?的字樣,在其他記賬憑證上註明?原始憑證在?號記賬憑證後面?的字樣。記賬憑證上應註明所附的原始憑證張數,以便查核。如果根據同壹原始憑證填制數張記賬憑證,則應在未附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上註明?附件?張,見第?號記賬憑證?。如果原始憑證需要另行保管,則應在附件欄目內加以註明,但更正錯賬和結賬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
如果壹張原始憑證所列支出需要幾個單位***同負擔的,應根據其他單位負擔的部分開給對方原始憑證分割單進行結算,並將該原始憑證及分割單副本附在記賬憑證後面。
6.會計分錄的填制。填制會計分錄時,應按照會計制度統壹規定的會計科目,根據經濟業務的性質編制會計分錄,保證核算的口徑壹致,便於綜合匯總。應用借貸記賬法編制會計分錄,便於從賬戶對應關系中反映經濟業務的情況。
在記賬憑證中,除填明應借、應貸的會計科目及金額的記賬內容外,還應填明壹級科目或總賬科目所屬的明細科目。不同類型的經濟業務不得填制在壹張記賬憑證中,也不得對同類經濟業務采取大匯總的辦法填制記賬憑證。轉賬憑證和通用記賬憑證應按先?借?後?貸?的順序填列,不得填制?有借無貸?或?有貸無借?的會計分錄。
7.記賬憑證的編號。會計人員應及時對記賬憑證予以編號。記賬憑證無論是全部作為壹類編號,還是按收、付、轉編號,均按月從?1?開始順序編號,不得跳號、重號。業務量大的單位,可使用?記賬憑證編號銷號單?,在裝訂憑證時應將銷號單放在記賬憑證匯總表之後,使記賬憑證的編號、張數壹目了然,以便查考。在使用通用憑證時,可按經濟業務發生的順序編號。采用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的,可采用?字號編號法?,即按憑證類別順序編號,如收字第?號、付字第?號、轉字第?號等;也可采用?雙重編號法?,即按總字順序編號與按類別順序編號相結合,如某收款憑證為?總字第?號,收字第?號?。如壹筆經濟業務,需要編制多張記賬憑證時,應按順序采用?帶分數編號法?,如1/2、2/2。兩張憑證之間不要填寫?過次頁、承上頁?。
記賬憑證的主要意義
任何單位,每發生壹項經濟業務,如現金的收付,物資的進出,往來款項的結算等等,經辦業務的有關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認真填制會計憑證,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的日期、經濟業務的內容,並在會計憑證上簽名蓋章,有的憑證還需要加蓋公章,以對會計憑證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任。壹切會計憑證都必須經過有關人員的嚴格審核,只有經過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才能做為登記賬簿的依據。會計憑證的填制和審核,對於完成會計工作的任務,發揮會計在經濟管理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歸納起來,有以下三個方面:
1、會計憑證是登記賬簿的根據
每個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會發生大量的、各種各樣的經濟業務。會計部門要及時正確地記錄這些經濟業務,必須依據會計憑證。每當發生經濟業務時,必須填制相應的會計憑證。壹般地說,經濟業務發生在哪裏,會計憑證就在哪裏填制。這樣可以正確及時地反映各項經濟業務的發生及完成情況。隨著經濟業務的執行和完成,記載經濟業務執行和完成情況的會計憑證就按規定的流轉程序最終匯集到財務會計部門,成為記賬的基本依據。
2、審核會計憑證,可以更有效地發揮會計的監督作用,使經濟業務合理合法
通過會計憑證的審核,可以監督各項經濟業務的合法性,檢查經濟業務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法律、制度,是否符合企業目標和財務計劃;檢查經濟業務有無違法亂紀,違反會計制度的現象,有無鋪張、浪費、貪汙、盜竊等損害公***財產的行為發生;可以及時發現經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及時加以制止和糾正。以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3、會計憑證可以強化經營管理上的責任制
任何壹項經濟業務活動,都要由經管人員填制憑證並簽字蓋章,這樣,就便於劃清職責,加強責任感;並便於發現問題,查明責任,從而有利於加強與改善經營管理,推行經濟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