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什麽是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是指當事人雙方自願離婚,出於合意而解除婚姻關系,對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作適當處理而達成的壹種書面約定。在我國協議離婚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四、辦理協議離婚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當事人雙方須有自願離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實 2、當事人須對子女和財產作適當處理 3、辦理過結婚登記 4、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起訴離婚最快多長時間 1、離婚案件法院壹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壹審法院判決上訴的,壹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所以說,起訴離婚的最快時間壹般為三個月。 2、法院的審理期限: (1)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壹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壹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2)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以上便是離婚協議書有效期的相關內容。對於離婚協議書的簽訂問題,您如果遇到了什麽疑難,可以咨詢相關專業律師,他們會為您及時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