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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協議書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遺贈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遺贈協議書 篇1

 甲方(遺贈人):某某某(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某某某(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遺贈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壹、甲方所有的某某某(寫明遺贈財產的其本情況),在甲方死亡後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的證明為:

 (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

 二、乙方應於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某某元,醫療補助費某某元(可以約定其他費用)。

 三、乙方應在甲方去世後三十日內辦理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遺贈,其遺產可按法定繼承處理。

 四、甲方應負對遺贈財產的維護責任,不得隨意處理遺贈的財產。如果甲方故意將財產損壞或者送給他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五、乙方應當按時給付甲方費用。逾期給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協議。如果連續三個月不給付費用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六、本協議自某某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遺贈協議書 篇2

 遺贈人:XXX,性別,年齡,漢族,住XXX(稱甲方)

 XXX,性別,年齡,漢族,住XXX

 撫養人:XXX,性別,年齡,漢族,住XXX。(稱乙方)

 甲方系夫妻關系,現年事已高,體弱多病,現經與乙方協商,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達成本協議,內容如下:

 壹、由乙方承擔甲方的衣、食、行、醫療、殯葬等費用,直至甲方兩位遺贈人“百年”為止。

 二、乙方享有受贈甲方全部財產的權利。包括位於XXX號房屋五間,西房三間以及其他附屬建築;甲方的全部生活用品及存款等。

 三、甲、乙雙方應信守承諾,自覺履行本協議書的權利義務,永不反悔。

 四、雙方指定XXX村民委員會負責監督本協議書的履行。

 五、本協議書壹式三份,甲、乙雙方和XXX村委會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立遺贈人:簽字(夫妻)

 撫養人:簽字

 見證人:xxx

 XX年X月X日

遺贈協議書 篇3

 遺贈人:鄭XX,男,1949年8月21日出生,XX市人,現住XX市XX鎮XX村XX巷8號。

 扶養人:世XX,男,1986年1月24日出生,XX市人,原住XX市XX鎮XX村XX7號,現住XX市XX鎮XX村XX巷8號。

 遺贈人鄭XX因母親年老、兄弟姐妹長期工作在外、自己獨身未娶且體弱多病,家中無人照料,近年以來依靠扶養人世XX照顧並以父子相稱。經雙方邀約,願意簽訂遺贈扶養協議,雙方承諾履行以下協議:

 壹、遺贈人鄭XX願將自己坐落XX市XX鎮XX村XX巷8號的舊房屋四間,建築面積五十平方米多,以及房屋中的壹切家具雜物等等全部贈給扶養人世XX。扶養人世XX在遺贈人鄭XX去世後即受領上述全部財產。

 二、扶養人葉世平保證繼續悉心照顧遺贈人鄭XX,讓老人安度晚年,至遺贈人鄭XX去世之前供給生活水平保持全村平均水平以上。遺贈人鄭XX的飲食起居壹切照顧由扶養人葉世平承擔。遺贈人鄭XX去世後由扶養人世XX負責送終安葬。

 三、為表達誠意,扶養人世XX自願在適當時將自已的姓氏由“世”改為姓“鄭”(即由“世XX”更改為“鄭和平”),並將子女的.姓氏改為姓“鄭”。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壹式三份,遺贈人鄭XX、扶養人世XX各執壹份,XX市公證處XX辦事處留存壹份。

 遺贈人:

 扶養人:

遺贈協議書 篇4

 甲方(遺贈人、被撫養人):

 性別: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受贈人、撫養人):

 性別: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證號 :

 第壹條 甲乙義務甲方願意將本協議第壹條中所有的個人財產遺贈給乙方,並由乙方承擔撫養甲方義務;乙方願意承擔撫養甲方義務,並願意接受甲方遺贈的財產,為此,就遺贈撫養相關事宜,在雙方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協商壹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同遵守:甲方所有的如下個人財產在甲方去世後贈與給乙方:(1)房產: (2)機動車: (3)存款: (4)其他財產:

 第二條 乙方撫養義務的約定乙方負責甲方的吃、穿、住、行、醫療、養老等撫養義務,撫養義務是指在生活上照顧、經濟上給予幫助,精神上給予慰藉。具體為:飲食安排:乙方負責甲方壹日三餐,飲食上應照顧甲方年紀和習慣。生活安排:保證甲方四季穿衣保障,衣物、被褥整潔、常洗常換。同時乙方應於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 元。醫療安排:乙方生病應及時安排治療,住院等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於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醫療補助費 元。其他安排:

 第三條 遺贈財產所有權的轉移。

 乙方在甲方生前不得轉移、處置甲方個人財產,乙方應在甲方去世之後30日內辦理遺贈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不需辦理財產所有權轉移手續的,乙方占有即視為已取得遺贈財產。

 第四條 遺贈財產的保管、管理和維護責任。

 甲方應負責對遺贈遺產的保管和維護責任,不得單方處置上述第壹條列明遺贈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贈與、買賣、設置抵押等)。遺贈的財產損壞或者甲方單方處置給第三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換或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因管理遺贈財產發生的費用以及遺贈的財產確需維修的,首先從甲方財產中支付,甲方財產不足於支付上述費用的,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喪葬事務辦理及費用承擔。

 甲方過世後的喪葬事務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當按照當地政策和風俗辦妥甲方喪葬事務。辦理甲方喪葬事務的費用首先由甲方去世後留下的財物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遺贈撫養協議的執行。

 甲乙雙方壹致同意指定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負責監督本協議書的履行。

 第七條 本協議的解除。

 1.雙方協商壹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壹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協議內容,另壹方可以本協議。

 3.如果乙方在甲方生前未經其同意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贈與、買賣、設置抵押等)甲方的個人財產,甲方有權解除該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方單方處置遺贈的財產導致本協議解除,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已支付的扶養費;2.乙方無故不履行撫養義務導致本協議解除,不得享有受遺贈的財產,已支付的扶養費也不予退回。

 第九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成立,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壹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市公證處 辦事處留存壹份。

 第十壹條 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遺贈協議書 篇5

 遺贈人:_______,男,___歲,___ 省___縣人,住___縣___鄉___ 生產隊,農民。

 扶養人:_______,男,___歲,___省___縣人,住___縣___鄉、___生產隊,農民。

 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中無人照料,長期以來依靠_________照顧。經雙方邀約,願意遺贈扶養協議,並請________代書,雙方承諾履行以下協議:

 壹、_______願將自己的房___間,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以及房屋中的壹切家具雜物(計有_________________件)全部贈給_______。_______在_______去世後即受領上述全部財產。

 二、_________保證繼續悉心照顧_______,讓老人安度晚年,至_______去世之前供給生活水平保持全村平均水平以上。_______的飲食起居壹切照顧由_______承擔。_______去世後由________負責送終安葬。

 三、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壹式三份,________,_______各執壹份,_________保存壹份。

 立遺囑扶養協議人:_______(簽名蓋章)

 _______(簽名蓋章)

 證明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

 __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遺贈協議書 篇6

 遺贈人(下稱甲方):

 扶養人(下稱乙方):

 乙方因年老在家無人照料,長期以來靠乙方XXX夫妻的照顧。現雙方協商同意訂立遺贈扶養協議,並承諾按以下協議履行:

 壹、甲方願將位於XXX的房屋[房地產權證號:X房地證字第CC5號、國有土地使用證號:X東國用(20xx)第0XX4號]贈與乙方。乙方在甲方死亡後取得上述房地產。

 二、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同意與甲方***同生活,保證繼續悉心照顧乙方,讓老人安度晚年。至甲方死亡之前供給其衣、食、住、行、醫療等全部費用,並保證甲方的生活水平保持所在社區老人壹般水平以上。甲方的飲食起居的壹切照顧由乙方承擔。甲方死亡後由乙方送終安葬。

 三、甲方應負對上述房屋的維護責任,不得隨意處理遺贈的財產。如果甲方故意將房地產損壞或者轉讓他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四、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致協議解除的,乙方有權請求甲方償還已支付的供養費用,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勞動報酬。

 五、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致協議解除的,甲方不補償乙方已支付的供養費用,拒絕乙方受遺贈的要求。

 六、雙方應友好相處,對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壹式三份,雙方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遺贈協議書 篇7

 遺贈人:_______________ 扶養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因年老,患等病,身體衰弱。家中無人照料,長期以來依靠__________照顧。經雙方邀約,願意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並請作證,雙方承諾履行以下協議:

 壹、願將自己的樓房壹套,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房產證(__________)以及房屋中的壹切家具、雜物,全部贈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去世後即受領上述全部財產。

 二、_____保證繼續悉心照顧,讓老人安度晚年。至去世之前供給其衣、食、住、行、醫療等全部費用,並保證的生活水平保持全市平均水平以上。的飲食起居的壹切照顧由承擔。去世後由負責送終安葬。

 三、在房產證辦好之後,積極協助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將該房產過戶到名下。

 四、如果扶養人有_______________行為,遺贈人可以解除此遺贈扶養協議。

 五、如果遺贈人把又處置給他人,構成對此遺贈扶養協議的違反,扶養人可以_______________。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壹式_____份,各執_____份,證人,各保存_____份。

 遺贈人:__________(簽字蓋章) 扶養人: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證明人: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遺贈協議書 篇8

 遺贈扶養協議

 遺贈人(甲方):

 扶養方(乙方):

 甲方自願把其生前所有的合法財產遺贈給乙方;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遺贈,並願意承擔扶養甲方生前生養死葬的義務。現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公正等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壹、甲方所有的合法財產:

 (壹)甲方、乙方及其父母、其他的兄弟姐妹於20xx年12月3日簽訂了《析產協議》,《析產協議》中分給甲方的房屋;具體見《析產協議》

 (二)待甲方、乙方的父母去世時,甲方法定繼承的所有財產;

 (三)甲方在生前所得其他合法財產。

 二、履行方式:

 (壹)甲方自願把前述“壹”中的合法財產遺贈給乙方,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遺贈;

 (二)此協議簽訂後,由乙方承擔扶養甲方生前生養死葬的義務;

 (三)實際上從年月日起乙方已經開始承擔

 扶養甲方的義務。

 三、權利義務:

 (壹)乙方應按照協議的約定向甲方履行扶養義務,但甲方不能向乙方提出不符合乙方家庭日常生活水平及當地消費水平的要求,甲方不能要求乙方為其做不合法或不合常理的事情。

 (二)此簽訂此協議後,甲方不能再與其他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甲方不能把前述“壹”中的合法財產贈與他人。否則,此協議自動變更為贈與協議,視為從此協議簽訂時起甲方自願把前述“壹”中的合法財產贈與乙方,具有對抗其他任何協議的效力。

 (三)此協議簽訂後,甲方不能把前述“壹”中的合法財產擅自處分(包括轉移所有權、為他人設置擔保等)。否則,此協議自動變更為贈與協議,視為從此協議簽訂時起甲方自願把前述“壹”中的合法財產贈與乙方,具有對抗其他任何權利的效力。

 (四)此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全權委托乙方打理前述“壹”中第(壹)項財產(包括代為出租、代為簽訂拆遷協議等)。(附見具體的委托書)

 四、協議解除:

 (壹)此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不能隨意變更、解除此協議;

 (二)非因乙方不按自己家庭日常生活水平及當地消費水平向甲方盡扶養義務外,甲方不得解除此協議;

 (三)若甲方因涉毒、涉賭等行為欠下別人非法債務,甲方不得以前述“壹”中的合法財產抵償,甲方應立即告知乙方,並協助乙方通過法律解決;若甲方因其他原因欠下別人合法債務,應立即告知乙方,非得以前述“壹”中的合法財產抵償的,待前述“壹”中的合法財產抵償別人的合法債務後,乙方可以解除此協議,並要求甲方返還已經承擔的扶養費用。

 五、遺贈財產的替代:

 此協議履行過程中,若遇見拆遷、引資聯建等情況所補償、置換的財產,應當立即替代此協議“壹”中甲方相應的財產向乙方遺贈。

 六、此協議性質的變更:

 此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方、乙方父母去世時,此協議立即變更為‘遺囑’,視為甲方決定將前述“壹”中的合法財產(包括協議中第‘五’項情況)全部由乙方獨自繼承,其他繼承人不享有繼承的權利。

 七、其他未盡事項,可以簽訂補充協議或根據有關法律的 規定解決。

 此協議經簽字按手印即生效;此協議壹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兩

 個見證人各壹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見證人:

 年月日

 見證人:

 年月日

遺贈協議書 篇9

 遺贈人:xxx

 性別:男、

 年齡:七十三歲

 地址:住***平鄉荷花村。

 扶養人:xxx

 性別:男

 年齡:四十壹歲

 地址:住***平鄉荷花村。

 遺贈人秦發興因年老體弱多病,行動十分不便,兒女均在外省工作,現身居農村無人照顧。為了安度晚年,自願與外侄章水之達成此《遺贈撫養協議》如下。雙方必須***同遵守。

 壹、扶養人章水之時遺贈人秦發興負責生養死葬。

 二、遺贈人秦發興在生之時,與扶養人章水之同食、同吃、不同宿。秦發興在生病期間,臥床不起之時,章水之必須與秦發興同宿壹室,對秦發興進行護理。

 三、秦發興去世之後,實行火葬。

 四、親友所送之禮物,設壹人登記。如秦發興的子女返鄉自願料理其父親秦發興的喪事時,喪事由子女負責。如在喪事之中,子女不能返鄉料理時,秦發興的喪事由章水之負責。對喪事中所收之禮物,誰負責安葬誰有處分之權利。

 五、秦發興在***平鄉荷花村的財產有:房屋兩間,28平方米,雙人床、衣櫃、面盆、方桌各壹件,被蓋三床、蚊賬壹床、板凳四條及其他日用小件物品等,遺贈歸章水之所有。

 六、此遺贈扶養協議書,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待上列條款實現之後,方具有法律效力。

 遺贈人:xxx(蓋章)

 扶養人:xxx(簽字)

 二〇xx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