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復印件上簽註的內容應該包括三個要素,壹是身份證提供給哪個單位,二是提供用途是什麽,三是註明其他用途無效。“
範例:以申請開戶為例,就應該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上寫清楚,“僅提供給××銀行用於開戶所用,無其他用途,再簽上名字和日期。”
“三簽”要簽用途、簽日期、簽名字,需要註意的是,要簽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不能遮蓋住身份證信息。
擴展資料:
註意事項:
1、在使用身份證復印件時,確實應該加上簽註,詳細標明此復印件的用途。日後壹旦有意外發生,也好查對筆跡,認定責任。
2、如果身份證信息泄露,簽註就相當於市民與使用方的約定。公安機關也能夠通過簽註對泄露渠道進行追查,對責任的判定也相對容易得多。如果使用方打破約定,公安機關可依法予以追究。
3、在身份證、戶口簿、個人征信證明等復印件交付過程中,應寫清提供單位和用途,避免因為信息外露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和麻煩。
人民網-復印身份證:“三簽”可避免壹些不必要麻煩
人民網-身份證復印件不添加簽註 個人信息或將被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