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去往快速處理分中心前,當事雙方應攜帶好駕駛證、行駛證及保險單。如事故各方車輛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不受車輛損失金額的限制。天津 交通事故快速處理 流程如下:當事人在自行撤離現場後,如實填寫《天津市機動車輕微車損 交通事故 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簽名後各執壹份;填寫《協議書》後,各方均不向保險公司索賠的,損失數額可自行協商確定並賠付。需向保險公司索賠的,有責方當事人應立即向保險公司報案,並向保險公司索要報案號碼,當事人互換有效證件;保險公司告知當事人***同到就近的快速處理分中心進行車輛定損,並簽署《天津市保險行業自行協商處理輕微車損道路交通事故定損協議書》;事故當事人根據事故責任和定損結果,完成損害賠償處理並簽署《天津市保險行業自行協商處理輕微車損交通事故賠償憑證》。 符合條件應撤離 《天津市機動車車損交通事故當事人自撤現場、自行協商處理辦法》規定,對應當自撤現場而未撤除的,交警應責令當事人撤除現場,並對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罰;造成交通堵塞的,對駕駛人並處200元罰款。 交管部門解釋,如發生車輛 追尾 ,在現場報警,交警會提示車主標定位置,此後能快速撤離的要快速撤離,如車主拒不撤離,且交警到達現場後根據現場判斷已造成堵塞情況,就會對駕駛人處以罰款。 交管部門提示,快速處理輕微交通事故應註意三方面:壹是要立即停車,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相互記錄車輛號牌並交換聯系方式,約定撤離現場後停車等候地點;二是要立即將事故車輛就近移至不妨礙交通地方,設置 警告 標誌;三是要相互查驗駕駛證和保險憑證,自行確定事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