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客的理由:
上級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來視察、調研、檢查、指導、聯系;
有關單位在外地的參觀、考察和聯絡工作;
鄉鎮及局、縣外鹽業企業組團前來聯系工作;
局及集團城市圈外下屬單位工作人員前來辦理公務;
會議;
主要領導決定的其他原因。
娛樂內容:娛樂內容包括餐飲、住宿、煙酒、水果等。
招待費標準:餐費及陪同客人人數標準:餐費標準包括用餐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如菜、酒、煙、米等。陪同客人的餐費標準按相應的娛樂對象計算。
接待處及集團城市圈外下屬企業工作人員安排工作餐,午餐、晚餐25元/人以內。
接待縣相關部門、鎮、局及團外單位領導及隨行人員,午餐、晚餐35元/人以內;非領導出訪,午餐晚餐30元/人以內。
接待本市各縣鹽業部門領導及隨行人員,午餐、晚餐35元/人以內;非領導參觀,30元/人以內。
接待省市部門領導或部門領導壹行市外人員,早餐15元/人以內,午餐晚餐45元/人以內;非領導出訪,早餐10元/人以內,中晚餐40元/人以內。
營銷業務交流或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招待標準由主要負責人確定。
未經批準超標準的招待費由申請人承擔。
陪餐人數壹般控制在2-3人,應該是辦公室負責人和具體工作人員。必要時由局主要負責人或負責人出面,但陪餐人數最多不超過4人。
接待管理:
(1)餐飲和娛樂
餐飲接待以對口申報為準。即哪個辦公室的業務由哪個辦公室的負責人(或分管這個辦公室的局領導)申報。申報時,申報人先去辦公室填寫送餐單。菜單中的所有項目必須真實、全面、正確地填寫,不完整的項目將不予批準。填寫菜單後,提交辦公室審批(辦公室接待由分管領導審批)。簽字認可後,申報員將菜單拿到指定地點就餐,並提交給酒店,結賬時附在賬單上。餐飲申報人員必須在酒店賬單上用文字填寫金額,但不允許簽字。凡有簽字的,無論有無餐單,局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財務的領導壹律不簽字報銷(餐飲招待主要負責人除外)。
菜單必須提前獲得。如果接待處負責人不在辦公室,可以向主要領導申請批準。主要領導不在辦公室時,要電話請示批準。電話請示批準的,主要領導和辦公室分管領導必須出具送餐批準證明,申請人憑此證明到辦公室辦理送餐手續。沒有此證,辦事處將不允許提供送餐,否則將追究辦事處工作人員的責任。
急需招待但因故無法與辦公室負責人或主要領導取得聯系的,應補辦送餐單。首先,接待人員寫壹份申請,說明為什麽沒有提前拿到餐單,為什麽不能提前電話聯系領導,為什麽被招待等。申請應報局主要領導批準。凡經批準並持有主要領導簽字的申請,到辦公室填寫送餐單,否則辦公室不允許提供送餐單。送餐單填寫完畢後,申請人提交給相應的酒店,附在賬單上。
凡無餐單或有餐單且賬單上有簽字的餐單(縣外餐單除外),壹律不予簽字報銷。否則,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該局工作人員需要在無棣外或返回無棣後就餐,每人每次不得超過25元。遇有特殊情況,確需超過這壹標準時,需致電主要負責人請示批準。在這種情況下,必須支付現金,主要負責人簽字後才能辦理單據。
(二)娛樂用茶、煙由辦公室根據領導指示辦理,其他內容的娛樂由局領導指定人員辦理。
(三)凡工作餐,中午不準飲酒;在招待外國人的其他用餐場合,如果餐飲人員必須飲酒,必須適量飲酒,酒不得延誤或損害單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