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直接報警,因為如果妳直接報警,警察叔叔會告訴妳這是勞動爭議,他們會打電話給勞動仲裁委員會,讓妳申請勞動仲裁。這個過程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所以妳要先找妳部門最大的領導,看他怎麽說,然後再找警察叔叔。
這個問題可以用兩種方式來回答:
第壹,以前都說蓋著吃的,經常沒飯吃,經常餓肚子,工作時間14點,時間挺長的。現在妳辭職讓妳滾。妳可以保留壹些員工虐待的證據,比如拍壹些食堂沒飯吃的照片,每天上班打卡,工人宿舍的環境以及妳辭職要工資的時候他們讓妳滾蛋的錄音。這個單位可以讓妳和豬圈住在壹起。
第二:可以先報警,因為不僅有勞動爭議,還有虐待因素,再去勞動局監察大隊反映這個情況。我想勞動局不會不管的。這個問題挺嚴重的,當然可以勞動仲裁。我覺得這個單位遲早會倒閉。如果這壹切都不能為妳解決,那麽妳可以在媒體上曝光給他們,看看他們背後的保護傘有多強大。不要害怕。我相信妳的事會解決的。關鍵是妳不能膽小。這家公司註定不會長久。只要妳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就像妳說的,有人管,妳就能打贏官司。
收集證據(如打卡記錄、勞動合同、工廠標簽、談話記錄等。)並上報勞動局解決。
這個問題和我上班前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有直接關系。如果毀約,看有沒有試用期。
先打電話110讓警察報警,確定妳在廠裏幹了14天沒有拿到工資。壹般警察來了就給妳錢。如果沒有拿到警票,就向當地勞動仲裁委舉報。
在這種情況下,建議采取以下步驟和方法:
第壹,找工作單位主要領導再爭取壹下,或者打個電話,留下錄音等證據;
二、收集相關證據,如:勞動合同、入住或打卡記錄、現場工作照片、同事證明、住宿登記等。,證明妳在本單位工作,而且最好能證明出勤天數和工作時間。不簽訂勞動合同的,不影響事實勞動關系的存在。
三、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監察部門全稱:XXX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勞動仲裁部門全稱:XXX市(縣)人民政府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可以撥打全國統壹的勞動爭議投訴電話:12333;也可以打電話到當地勞動部門投訴。
12333是勞動行政部門咨詢投訴的全國統壹電話。大部分地區是24小時人工服務。如需縣勞動行政部門電話,需撥打114進壹步咨詢。
在投訴之前,我們應該先做好相關準備。第壹,如上所述,要準備好收集到的證據材料。第二,首先要搞清楚用人單位的主體屬於勞動部門的管轄範圍,避免走彎路,被踢皮球。
確定管轄的勞動部門後,可以直接到勞動部門窗口進行投訴,相關人員會直接受理,並給妳開具受理回執。
現在壹般勞動部門都開通了相關的網上投訴渠道,妳也可以選擇從勞動部門的官網投訴門戶進行投訴。
電話投訴,直接撥打當地勞動部門的投訴電話,在通用網站或者通過114都可以查到相關的投訴電話。
公開熱線投訴,現在很多地方都開通了公開熱線方便百姓,這種電話投訴效果很好,還有市長信箱等方式。
以下是正式的投訴流程。普通人抱怨,把情況說清楚就行了。
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需要的材料如下:
(1)投訴人應當向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投訴書,投訴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投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2)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投訴請求,並附投訴人簽名或蓋章。
(2)是投訴人的證明材料。投訴人身份證復印件(需提供原件以供核實);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註冊信息復印件(如確實無法提供,經說明後可不提交)。
集體投訴推薦代表的,還需提交推薦人簽名的推薦信。
(三)相關證據材料。提交必要的證據材料,證明投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造成的,如證明勞動關系和投訴的證據材料等。
先說相關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壹)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辭職、辭職產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不是律師。希望以上回答對妳和類似情況的勞動者有所幫助,希望盡快拿到工資。
可以向人力資源保障局投訴,拿到錢。有合同和社保嗎?
1.收集並保存在本公司工作的證據,包括但不限於:工作證、勞動合同、考勤記錄(電子文件截圖、紙質文件照片)、工作服、工作現場照片等。
2.以書面形式向公司遞交辭呈。最好有簽字的離職表。如果不簽,可以發短信或者當面說(錄音),直接註明“我於上正式向公司遞交辭呈”。註意:辭職信和短信上不要寫“應聘”二字,直接說“提交”!
3,3天後,找人付錢,不理妳,拿出筆記本,看下面幾段:
請記錄以上所有內容。
4.如果還沒解決,找當地勞動監察機構(壹般在社保局附近),直接舉證,請求仲裁。壹般情況下,勞動監察機構會直接聯系公司,向公司施壓,要求支付妳的工資。壹般這種事情不會去仲裁。)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條仲裁庭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追償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案件,可以作出裁決,移送人民法院執行。
也就是說,勞動報酬的仲裁結果可以直接提交人民法院執行,不需要再打官司,不需要律師,不需要錢。不要怕,大膽維護自己的權益!
幹了14天,老板壹分錢沒給,還罵人。聽起來真的很氣人。我給人打工過,沒見過。壹般情況下,老板再黑也不會這麽沒禮貌。
但是有壹個例外。有壹年,壹家機械加工廠雇了壹個車工師傅加工壹批零件。結果用了近壹個月。工作完成後檢查,大部分因為加工技術原因沒有報廢。領導也很無奈。如果要按照加工材料和運輸費用來算,不僅要自己掏錢,師傅也會默默離開,更別說找別人要錢了。所以這種情況下,妳會覺得自己倒黴。
如果無緣無故工作14天,壹分錢都沒拿到,那就是老板的心太黑了。必須有說理的地方,向勞動監察部門討回公道。除了追回應得的工資,對粗口的要公開向當事人道歉,情節嚴重的要給予罰款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