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條以借款人手寫為佳,但要註意書寫規範。借條打印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偽造。借款人簽名同時應按手印。借款人的信息壹定要寫清楚身份證號,並要在書寫借條時要求借款人提供原件進行核對;
2、借款發生的日期要寫清楚,最好精確到日,可以在借條中約定還款日期,未約定還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隨時主張返還,約定了還款日的,需在還款日屆滿時,方可要求返還。還款日屆滿仍未返還的,出借人應在三年內起訴,逾期可能喪失勝訴權;
3、借款金額要同時用阿拉伯數字和中文大寫,並寫清幣種;
4、款項的交付盡量選擇銀行轉賬的方式,可以在借條中明確對方收取款項的賬號和轉賬日期。對於轉賬,可以備註借款的用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