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市戶籍申請人:
(1)申請人要求:
1,年齡18;
2.本市無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7倍(不超過3010元)。
4.低保戶:有租房能力的,沒享受過廉租房。
二、非本市戶籍申請人:
(1)申請人要求:
1.至少18歲;
2.本市無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7倍(不超過3010元)。
4.在呼和浩特市居住兩年以上,工作相對穩定壹年以上。
擴展數據:
搬運材料:
壹、本市戶籍:
1、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壹式三份);
2、本人及家人* * *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3.收入證明;
4.結婚證;(已婚者提供結婚證,未婚者提供單身描述)
5.低保戶:低收入保障原件及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二、非本地戶籍:
1.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壹式三份);
2.與本人及家人同住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3.收入證明;
4.結婚證(已婚的提供結婚證,未婚的提供單身說明);
5 .呼和浩特市連續繳納兩年社保證明或公積金證明。
參考資料:
呼和浩特市房管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