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2015年廈門大學藝術類專業校考報名考試時間安排
1.校考對象: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含鍵盤、管弦樂、聲樂、民樂、作曲和舞蹈等六個方向)各項目的考生。其中,鍵盤、管弦樂、民樂只受理我校指定招收器樂的考生報考,除此之外的其它器樂考生,若參加校考,校考成績均為無效。
2.網上報名:符合我校報名條件和專業校考範圍的考生,請於2015年2月24日-3月2日登錄我校考試中心網站()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考生按要求準確填寫報考信息、上傳照片,並繳納初試報考費後,系統將自動生成《廈門大學2015年音樂類專業考試報名表》。考生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只可報考其中的壹個項目(樂器),不得兼報。
3.寄送材料:考生須於2015年3月6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郵局收件日郵戳為準)將以下初試材料寄達廈門大學考試中心(郵編:361005。為確保材料及時、準確寄達,請統壹使用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寄送)。逾期寄達或所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不退還。
①《廈門大學2015年音樂類專業考試報名表》,須經考生本人簽名、所在中學簽署推薦意見並蓋章;
②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無居民身份證者使用戶口簿復印件);
③DVD視頻光盤和U盤各壹份(考生按初試規定內容和要求自行攝錄,需制作成DVD格式,聲音和圖像需同期錄制,不得編輯加工,視頻中所攝錄的內容不得出現任何涉及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學及培訓機構等個人信息),光盤上需用記號筆(油性筆)註明網上報名號、考生姓名和曲(節)目名稱,U盤需貼上標簽並註明網上報名號和考生姓名。
特別提示:音樂表演專業作曲方向僅需寄送《報名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無需寄送DVD視頻光盤和U盤。
4.初試:我校將組織評委對考生提交的DVD視頻內容進行專業評判,擇優確定參加復試名單。復試名單將於2015年3月17日晚前公布,考生可通過我校考試中心網站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結果。
我校初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以考生參加復試的成績作為專業校考成績進行錄取。
考生寄送光盤和U盤不符合規格要求的將被取消參加初試的資格。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處理結果報送生源所在省級招辦,並將違規事實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5.復試現場確認: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於2015年3月21日(上午8:30-11:30)由本人持以下材料到我校藝術學院(廈大海濱東區)辦理現場確認手續。未按時間和要求參加現場確認的,視為放棄復試資格,不予安排復試。
①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無居民身份證者使用戶口簿原件);
②考生所在地高招辦頒發的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報考證和本科合格證原件;
③我校音樂類專業考試準考證(取得復試資格、繳交復試費後,考生可自行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等有關材料。
6.復試時間:2015年3月21日下午-23日(具體復試日程安排見報到現場公告,我校可根據報考情況適當調整考試時間)。未按時間和要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行放棄考試資格。
7.音樂表演專業各項目(樂器)初試、復試的考試內容及要求見附件;
8.報考費:初試120元,復試30元。均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在線支付,初試費在網上報名時繳交,復試費在取得復試資格後繳交。報考費壹旦繳交,無論是否寄送報考材料和參加考試,恕不退還;逾期未交,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9.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各項目(樂器)將根據教育部要求劃定各招生項目專業校考合格線,合格生源與招生計劃之比原則上不超過4:1。專業校考成績和上線考生合格證可登錄我校考試中心網站()的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查看、下載,我校不再另行寄發。
10.港澳臺僑學生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要求:
①擬報考廈門大學音樂表演專業的港澳臺僑學生,須按上述時間和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和寄送材料,經審核取得復試資格後,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校考,考試安排與內地考生相同,音樂表演專業各招生項目(樂器)專業校考合格線與內地考生相同,專業校考成績合格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
②擬報考廈門大學美術類專業的港澳臺僑學生,須於2015年2月底前向我校招生辦提出書面申請,我校將於2015年3月份在廈門大學另行組織專業測試,專業測試成績達到我校要求者方可報考我校美術類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