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出申請:您需要向寶安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變更負責人簽名樣式和備案人員的申請。您可以通過窗口或者網上辦事大廳提交申請。
2. 準備材料:根據相關規定,您需要準備壹些必要的申請材料,包括:變更負責人簽名樣式申請表、備案人員申請表、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等。
3. 審核材料:寶安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會對您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要求您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和資料。
4. 現場辦理:在您提交申請後,寶安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會安排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辦理。
5. 繳納費用:根據相關規定,您需要繳納變更負責人簽名樣式和備案人員的費用。
6. 等待審批:寶安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會對您的申請進行審批,並在審批通過後為您辦理變更手續。
需要註意的是,具體變更負責人簽名樣式和備案人員的流程可能因地區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如果您需要更詳細的信息,可以咨詢寶安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或者相關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