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可以使用電子合的,經過第三方電子簽名平臺,采用可靠的電子簽名簽訂的電子合同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首先,從記錄合同內容的數據電文上來看,比如滿足以下幾個條件:第壹,在形式上面能夠有效地表達合同內容條款,而且能夠隨時調用查看;第二,在文檔格式上要保持生成、發送、接受這幾個過程都不變動,如果格式變動的話,要保證內容準確且不變動;第三,要能夠顯示文件的發件人、收件人以及發件收件的時間。
而對於確定當事人身份的電子簽名,也有相關的規定,這點在《電子簽名法》中有詳細記錄:(壹)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二)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三)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四)簽署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需要註意的是,電子簽名,壹定要經過符合法律規定的第三方提供,不能夠由合同當事人自行提供。
作為滿足國家法律要求的第三方電子合同平臺,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我們做到了這幾點:① CA機構頒發合規的CA證書+公安部提供的eID認證系統:采用國家機構認證技術,保證電子合同簽署主體真實身份;② 防篡改技術:采用國際通用哈希值技術、PDF文件固化原始電子文件數據,輕松識別文件是否被篡改;③ 第三方取時技術:采用國家授時中心數據,精確記錄簽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