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傳真給客服的設備回收單不完整或不壹致,不予受理;
②提供的證件復印件與註冊賬戶時填寫的超級身份驗證碼不符,不予受理;
③提供的物品丟失超過3天,不予受理;
(4)賬戶未綁定密卡或當前綁定的密卡已使用超過30天的,不予受理;
⑤完美檢索的申請每年只處理壹次。如果您今年已經使用過完美檢索服務,這次將不予受理。
⑥申請表簽名處的非手寫簽名將不被接受。
如果妳對以上任何壹點都不滿意,妳就拿不回來了。
以下是我自己的看法,即使妳完全符合,也只有很小的機會拿回來:
上壹次被偷,完全符合要求,所以申請拿回來。第壹天,我發了壹份傳真。第二天查了壹下,讓我再發壹次。第二天,我又發了壹遍。第三天還是沒收到,讓我再發壹次。。。上面第3點明確寫著“提供的商品丟失超過3天,不予受理”,但完美客服卻拖延了3天以上。如果我再發,即使他說已經收到,也不符合要求,所以不予處理。
所以能不能拿回來主要看客服人員的素質。如果他高興了,以後會幫妳處理的。如果他不高興,他會說沒有收到傳真,讓妳想哭。。。
樓主自己會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