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九條委托他人代理訴訟,必須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委托書必須明確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可以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僑居國外的中國人* * *和中國公民送交或委托的授權委托書,必須經中國人* * *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國人民* * *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使領館認證,再由中國人民* *和中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由當地愛國華僑組織認證。
第九十七條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加蓋人民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