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騎璽的作用和意義
縫制印章是壹種特殊的印章方法,通常用於多頁文檔的邊緣。連續印章保證了文件的完整性和連續性。在合作協議等法律文件中,騎縫章可以作為防偽手段,防止協議內容被非法篡改或替換。
2.合作協議需要加蓋騎縫章嗎?
合作協議是否需要加蓋縫紉章,沒有統壹的法律規定。這個主要看協議雙方的具體約定。如果協議雙方認為騎縫章有助於保證協議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可以在協議中明確約定並加蓋騎縫章。另壹方面,如果雙方認為簽字、蓋章等其他方式足以保證協議的效力,可以不選擇加蓋騎縫章。
三。加蓋縫紉印章的註意事項
如果雙方決定加蓋騎縫章,應註意以下幾點:
1.騎縫章應清晰完整,覆蓋文件每壹頁的邊緣;
2.騎縫章應與本協議中的其他印章(如公章、簽字章)配合使用,以確保本協議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3.在騎縫蓋章前,應仔細核對協議內容,確保無誤;
4.騎縫章的使用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總而言之:
合作協議是否需要蓋章,要看雙方的具體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果雙方認為騎縫章有助於保證協議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可以在協議中明確約定並加蓋騎縫章。但無論是否加蓋騎縫章,協議雙方都應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協議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32條規定:
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章管理條例
第5條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制作或者偽造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