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分包直接與業主簽訂合同,並且不在總包管理範疇內,這個專業分包就可以直接向監理提出開工申請,這種表式蓋項目章是可以的,監理和業主都要蓋章。
如承包商未提出此報告,業主工程師照樣可以按合同規定時間下達必須進行的永久性工程開工的開工令。得此命令,承包商必須有令工程師滿意的要素投入施工現場。在開工令規定的日期,承包商不能按開工令要求開工,或只是象征性開工,都將視作違約。
蓋公司的總章,開工報告是工程資料中比較重要的,有建設單位。
是怎樣實施工程竣工驗收的
1、由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主持驗收會議。
2、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3、驗收組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4、驗收組和專業組(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監督站和其他有關專家組成)人員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5、專業組、驗收組發表意見,分別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驗收組形成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填寫《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並簽名(蓋公章)。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區別
1、建設單位就是業主,出錢並監督施工的,相當於地主;施工單位是承攬項目,負責施工的,相當於長工。所以說建設單位就是甲方,就是出錢蓋房子的人這種說法是正確的。
2、建設單位是指建築工程的投資方,對該工程擁有產權。建設單位也稱為業主單位或項目業主,指建設工程項目的投資主體或投資者,它也是建設項目管理的主體。主要履行提出建設規劃、提供建設用地和建設資金的責任。施工單位是由相關專業人員組成的、有相應資質、進行生產活動的企事業單位。比如,建設單位自營工程的施工隊、房修隊、國營建築公司、安裝公司、工程隊、市政公司及集體施工企業等組織機構,都可以叫做施工單位。
3、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職責不同。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五條 從事建設工程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堅持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原則。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得超越權限審批建設項目或者擅自簡化基本建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