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或我公司)於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期間,從X人(X公司)處購買XXXX,涉及貨款共計XXXXX元,已支付X元,尚欠XX元。我保證在X年X月X日前付清所有款項..
債務人:
借款人:
日期年月
註:簽名和日期後是金額。壹定要仔細檢查,避免損失。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應當提供借據、收據、借條等債權憑證以及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其他證據。
本人(或我公司)於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期間,從X人(X公司)處購買XXXX,涉及貨款共計XXXXX元,已支付X元,尚欠XX元。我保證在X年X月X日前付清所有款項..
債務人:
借款人:
日期年月
註:簽名和日期後是金額。壹定要仔細檢查,避免損失。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應當提供借據、收據、借條等債權憑證以及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其他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