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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安全責任書

水上交通安全責任書範文(精選3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人們運用到責任書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責任書有助於我們更好地履行職責。壹般責任書是怎麽制定的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水上交通安全責任書範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水上交通安全責任書1

 為了加強我鎮船舶安全管理,維護日常的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根據省政府43號令《四川省鄉鎮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和《中華人民***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簽定船舶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壹、認真貫徹黨和政府有關內河交通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結合轄區實際情況,必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搞好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深入現場檢查,糾正違章,消除隱患,保證安全生產;協助鎮船管辦、海事、漁政等部門執法搞好船舶安全檢查、監督船員搞好安全生產,船舶所有人按時交納各種規費,按時對船舶進行檢驗。

 三、經常性檢查船舶安全,參加營運、經營的船舶達到三證(船舶登記證、水路運輸許可證、船舶營業運輸證)、二牌(乘客額牌、船名牌)壹線(載重線),並規定配齊消防救生設備和防洪用的纜繩樁等救助設施,杜絕“三無”船舶。

 四、不得妨礙其他船舶的正常工作(客運船舶不得超客、超載、渡口不得停放采砂船、堆放沙石、采砂船不得亂采亂挖,隨處傾倒廢石料,避免造成水土流失,阻塞河道,妨礙水上交通和農業用水需要)。

 五、外來船舶從事客貨運輸、采砂作業、停靠碼頭,必須經鎮管船辦批準,並按規定進行登記,簽訂安全責任書,保持環境衛生,服從管理,否則不準停靠或在轄區內從事客貨運輸、采砂作業、停靠碼頭等活動。

 六、船舶所有人經常組織船員學習水上法律法規,教育起嚴格遵守《船員職務規則》、《內河避碰規則》,船舶發生事故時,應迅速組織施救,立即向鎮船管辦、海事部門逐級報告,服從海事機構統壹調度的指揮,接受調查處理,提供事故有關的真實證據。

 七、認真搞好汛期安全工作,接到鎮人民政府、鎮船管辦等的通知後,各村(居)委組織所屬船舶、船主立即做好防汛準備工作,防汛期間船舶所有人保證做到(水位達到警戒水位線,客貨運應減載30%,達到封渡水位線時必須停運,采砂船禁止采砂作業)落實到位,確保船舶順利度汛和無財產損失。

 八、獎懲:鎮人民政府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各村(居)委年終綜合目標考核,獎懲兌現,未超載、霧航、夜航,按規定作業進行操作、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為零的村(居)委現金100元,未達到考核標準的村(居)委懲現金200元。

 龍女鎮人民政府:

 第壹責任人:

 第二責任人:

 第三責任人:

 村(居)委責任人:

 年月日

水上交通安全責任書2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重要指示和《中華人民***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XX省渡口船管理規定》以及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要求,根據我鎮安全生產管理和原則,特制定本責任書。

  壹、責任對象

 村委會主要負責人,渡口船工分別為第壹責任人,責任人要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壹系列方針政策,堅決執行省安全生產工作的布置和要求,實施20XX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目標。

  二、主要責任目標

 1.責任單位要根據《XX市20XX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的要求,結合所在地區的渡口實際情況,積極完成20XX年渡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項任務。要與船工簽訂渡運安全生產責任狀。

 2.責任單位要成立渡口水上交通安全自救小組,建立健全渡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渡口安全每日有人巡查,安排人員負責記錄每日渡口安全情況。

 3.責任單位、船工要做好渡口船只的安全整頓,憑證運營,嚴禁非法無證運營和搶運,清理“三無”(無出廠證、無登記證、無檢驗合格證)船只,處罰違規違章船舶。

 4.各渡船要限員、限量運載,渡口船只壹次只限載15人以下,制止任何超載行為。

 5.各渡船船工要定期檢查、維修、整頓、更新船只。

 6.各渡般要配備相應的救生設備和消防器材,做好水上安全救生和防火滅火工作。

 7.責任單位、船工要在天氣惡劣時,及時了解掌握險情,決不能強行渡船運營。

 8.責任單位要抓好船舶駕駛員特種作業教育培訓,做到專人專管駕駛員,嚴禁非駕駛船工運營。

 9.責任單位要開展渡口水上交通安全自查自糾活動,嚴肅查處渡口、渡船及水上交通運輸安全隱患。

 10.責任單位要嚴格按交通部《中華人民***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和國家經貿委《關於進壹步加強鄉鎮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意見》、《XX省渡口船管理規定》等水上交通安全法規辦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檢查、評比、考核制度

 1.渡口水上交通安全檢查,采取自查、抽查全面檢查相結合的.形式進行,責任單位、船工平時要做好渡口水上安全的自查工作,鎮將不定時的抽查。

 2.鎮每月將渡口船員進行檢查壹次,落實渡口安全情況和救生設備、防火滅火器材。

 3.節假日、旺季組織人員對運營船舶逐只檢查是否按目標責任、限載人員運營。違者重罰,並責令停止營運。

 4.檢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發出整改通知書,對於拒不接受整改或改後仍未達到要求的,取消運營資格和渡口運營船舶,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鎮配合市交通局對年度渡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進行年度考核評定,對考核優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對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標準的單位和個人通報批評。

  四、工作責任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責任書壹式兩份,鎮政府、責任單位各執壹份。

 XX鎮人民政府責任單位

 負責人(簽名):

 年月日

 責任人(簽名):

 年月日

水上交通安全責任書3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和有關水上安全工作會議及文件精神,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水上安全管理,落實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遏制傷亡事故發生,特簽運船舶安全目標責任書。

  壹、安全目標

 不發生水上交通傷亡事故,不發生重特大險情和嚴重違法案件。

  二、責任內容

 (壹)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船舶必須服從永興鎮人民政府、鎮安辦和鎮船管站及所在村的領導管理,自覺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船主為安全第壹責任人,船主相關信息應報鎮安辦備案,主動學習有關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積極參加鎮人民政府(鎮安委)及村上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並負責對船員的安全教育、管理。

 (三)定期開展安全自查,制定安全防範措施,並認真組織落實。

 (四)遵守《四川省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五)船舶必須具備適航條件,必須具備船檢證書、營運證書、國籍證書和辦理航線許可證,嚴禁船員無證駕駛疲勞駕駛及不穿戴救生衣駕駛、嚴禁船舶超載、載客、冒霧、冒險、夜間航行。汛期嚴格按照安全警戒水位減載,停航土封渡水位停止航行的規定,堅決服從“超載壹次禁運壹月,超載二次禁運壹年,超載三次終身禁運”的規定。杜絕水上交通事故的發生。

 (六)若發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及其它災害事故,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報告,全力以赴施救,並無條件接受政府及村民委員會的統壹調動,服從指揮。

 (七)自用船不得從事營業性運輸,不得將船舶租借給他人使用。如因特殊原因,經鄉鎮人民政府批準,自用船可以裝載從事生產、生活服務的自家人員,但裝載總人數不得超過3人(包括操作人員),所載人員(包括操作人員)必須穿戴救生衣,船上必須配備有救生設備,且實際裝載時的船舶吃水不得超過載重線。

 (八)洪水期必須堅持值班制度,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三、獎懲辦法

 (壹)為進壹步加強安全管理,實行安全保險證金制度,全年若無違章,無違規,無事故發生,積極參加學習和會議,年終考核後根據考核情況退還或轉作下年安全保證金。凡責任單位(船舶)違章、違規壹次,在責任單位所交保證金中扣20-100元,直至扣完為止,若發生安全事故出現人員傷(亡)事故,保證金壹次扣完。

 (二)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明確,制度措施落實到位,管理成效顯著,無安全事故發生的,年終進行獎勵。

 (三)凡違反本責任書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由鎮人民政府對船主(員)予以批評教育;扣減船舶責任單位安全保證金;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其停止從事船舶運輸活動。

 (四)責任單位安全管理工作滯後,責任不明確,措施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夠,管理力度不強等造成安全事故及人員傷亡的,按有關政策、法律法規追究負責人責任。

 (五)按時參加鎮安委會和管船站舉辦的各種培訓會,嚴格實行考勤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發現壹次從保證金中扣除20元,直到扣完為止。

  四、本責任書壹式三份,由村民委員會、船主簽字生

 村民委員會責任人:

 船名:

 責任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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