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考核對象
公司所有部門及員工(總經理除外)。
二、考核內容和方式
1、考核時間:
每月1日至31日。
2、考核工資標準:
將員工每月應發工資總額的10%作為績效考核工資,根據當月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和具體金額。
其中,年薪制員工考核工資標準為:
年薪÷12×80%×10%;
置業顧問考核工資標準為:
基本工資×10%。
3、考核內容:
員工本人當月工作完成情況及綜合表現。
4、考核方式:
實行分級考核,由直接上級考核直接下級,並由分管領導最終評定:
公司總經理考核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其中,總工程師的考核結合分管副總意見);
公司副總經理考核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部門;
部門負責人考核部門所屬員工,並由分管領導最終評定;
財務部門人員由集團公司財務審計部負責考核,公司提供相關參考依據。
擴展資料:
績效考核如何幫助員工取得績效進步:
1、肯幹、巧幹:
機會只會垂青肯努力的人。
2、樂觀:
什麽樣的員工職業前景最好?是那種當部門和公司遇到困難,來者不拒、敢於站出來的員工。
3、求知欲強:
管理人員在對員工進行績效輔導時,要引導、鼓勵員工把握每壹個問題,勤於思考,尋求最佳的解決方案。
4、善用數據:
績效輔導的根本目的還是為了提高和改進績效,而績效的好壞直接體現在數據上,數據是衡量績效最有力的標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績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