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部.
中國式寫法”,適用於國有、集體或私營企業,即第壹行留空,第二行寫律師函件標題,第三行寫發函號,第四行留空,第五行寫送達對象全稱,最後壹個送達對象名稱後標全角冒號,第六行開始寫正文。
2、正文。
正文的行文風格和用語要考慮對方的特點,如果屬於普通人,應當通俗易懂;如果屬於法人和社團組織,可以行文正規壹些;如果是專業人士,則應該使用法言法語。
3、尾部。
尾部主要由律所蓋章、律師簽名、簽署日期和聯系方式***四部分組成。前三部分壹律右側頂格書寫,其中律師簽名應該手簽,下面用印刷體標註上律師姓名。簽署日期為避免書寫潦草,應該盡量打印事務所和簽發律師的全名。最後壹行註明律師的聯系方式,方便對方與律師及時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