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子賣給別人,我沒簽字,他卻私自過戶給自己,這樣的壹個事情有沒有受到法律的保護?
過戶手續必須妳和他***同進行才可以,只有妳同意了,才有可能實現過戶,妳沒簽字他卻過戶了,就很有可能是他偽造了壹些文件,也說明過戶的程序有瑕疵,過戶的行政機關也是有過錯的,可以通過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要求撤銷過戶手續,但是妳家的房子賣給對方,原理上妳是有過戶給對方的責任的,除非妳預備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或者打算壹房二賣,否則過戶對妳是沒有什麽影響的,只有過戶了,對方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權,他有權利要求妳配合他完成過戶手續,我個人覺得妳應該只是因為對於妳沒簽字他卻私自完成了過戶這件事有情緒上的不滿,其實也沒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