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業企業資質審批導則
壹.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
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25條(2004年第12號令)國務院第279號令)。
二。辦理條件:建築業企業資質條件詳見《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令號建設部的159)。
三。程序:
1.申請人向企業工商註冊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2、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
3.申報企業將初審意見及全部材料報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窗口,同時將人員資料報窗口(詳見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服務窗口”→“相關材料”→“寧夏建設工程技術人員管理系統”);
4、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5.施工總承包特級、壹級、壹級資質(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專業承包序列壹級資質)由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初審,交通、水利、通信施工企業資質由相關部門審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經有關部門初審後,由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作出施工總承包和專業承包序列二、三級資質(不含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壹級資質)和專業承包序列行政許可決定。
6.行政許可在網站公示後,請辦理領取資格證書事宜(詳見資格證書領取須知)。
四。審批時限:
辦理期限為受理之日起65,438+08個工作日,經辦公室主任或分管領導批準,可延長65,438+00個工作日。在審批過程中,需要組織專家評審的,評審時間為20個工作日,評審時間不計算在許可期限內。
動詞 (verb的縮寫)收費標準和依據:不收費。
不及物動詞數量限制:無
七。申請材料:
1.建築業企業申請新設資質和追加資質,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及其電子文檔(申請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nxzwjst@163.com,郵件主題需註明XXXX企業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章程復印件(需股東簽字或蓋章頁);
(4)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件復印件;
(5)企業經理、技術、財務和業務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和身份證件復印件(標準中要求);
(6)註冊建造師註冊執業證書【證書上工作單位名稱與申請資質單位名稱不壹致的,由原註冊(或工作)單位、申請資質單位和省級註冊管理部門提供已申請變更的證明材料;
(7)企業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件、勞動合同、養老保險證明原件(養老保險繳費花名冊原件裝訂在附件中);
(8)標準中對專業人員和技術工人有特殊要求的,應提供職稱證書或崗位證書、身份證件、養老保險證明、勞動合同(有效復印件)和專業證明材料;
(9)資質標準對企業設備、廠房有具體要求的,由企業出具設備購置或租賃合同、發票、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
(10)出資證明書或驗資報告原件;
(11)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材料。
2.除上述材料外,申請資質升級和延期的申請人還應提交以下材料:
(1)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代建項目,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單(備案表)或質量驗證資料不能反映標高、跨度、高度等技術指標的,應提供圖紙、照片、工程結算單;
(3)企業近三年統計報表(表C101、表C102、表c 103);
(四)企業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3、企業改制、分立、兼並重組,申請重新核定資質,除按資質設立和升級的要求提供材料外,還應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改制、重組、分立或合並的報告,包括新企業與原企業的產權關系、資本構成和資產負債情況,以及人員和內部機構的分立、合並情況;
(2)國有企業改制、分立、合並、重組,應提交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改制企業還應提供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
(三)非國有企業的,提交股東會或者董事會關於企業改制或者股權變更等事項的決議復印件;
(四)有資質單位出具的驗資證明;
(五)新企業與原企業之間的人員、工程成果及相關設備的分立、合並;
(6)企業分立後,原企業仍保留資格的,應當與分立後新設立的企業同時申報;
4.申請資質證書變更,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資質證書變更申請;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變更相關證明材料(詳見相關下載)。
5、申請材料裝訂要求:
(1)所有申請材料應為A4型紙,帶軟紙封面和封底;
(2)申請材料應有總目錄和頁面說明,每頁底部有頁碼;
(3)復印件必須清晰易讀,建議附件復印件內容雙面打印;申請材料必須數據完整、填表規範、蓋章或蓋章完整、字跡清晰;
(4)材料的排列按照主項後加項的原則,按照申請的資質類別依次排列。代表項目業績的各項材料應裝訂在壹起,每壹類別應用彩紙隔開,並在彩紙上註明企業申請的資質類別名稱;
(5)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技術、財務、運營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或建造師執業註冊證書復印件在頁面上方;下半部分是該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6、裝訂分類:
附件1(綜合數據),包括: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公司章程;
(四)最近三年的統計數據;
(五)最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6)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件;
(七)企業行政、技術、財務和經營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和身份證件;
(8)企業註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和身份證明;
(9)企業設備和廠房的購買合同、發票、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
附件2(代表性項目執行量),包括:
(1)中標通知書;
(2)工程合同;
(3)竣工驗收表(備案表)或質量驗證材料;
(4)反映技術指標的相關資料(圖紙、照片、項目報表等。).
附件3(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分冊),包括:
(1)企業初、中、高級工程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件、勞動合同;
(2)標準中有特殊要求的專業人員和技術工人,應提供職稱證書或崗位證書、身份證件、勞動合同及反映其專業的證明材料。
7.申請表壹式四份,附件材料壹套(包括附件材料1、2、3,附件材料不多可以裝訂成壹層)。其中,涉及交通、信息、水利等專業部門的,每涉及壹個專業部門,增加申請表壹式兩份,附件壹、附件三各壹套,附件二專業分冊各壹套。
申請材料的復印件應當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專業管理部門加蓋“復印件與原件壹致”的印章和審核人的簽名印章,並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八。電話號碼和網站
窗口咨詢電話:0951-6982630 6982631
網站: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www.nxjs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