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人民陪審員法》第十四條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時,無論組成三人合議庭還是七人合議庭,都由審判長擔任審判長。《人民陪審員法》第二條規定,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享有與法官同等的權利,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陪審員不能擔任審判長,屬於“法律另有規定”的情形。法官比人民陪審員具有更專業的法律知識,更熟悉審理案件的程序規範。法官作為審判長,可以為非法律專業的人民陪審員提供準確、全面的指導和提示義務,有利於更好地保證庭審的順利進行和庭審的效果和質量。
法律依據
《人民陪審員法》第十四條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時,無論組成三人合議庭還是七人合議庭,都由審判長擔任審判長。《人民陪審員法》第二條規定,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享有與法官同等的權利,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陪審員不能擔任審判長,屬於“法律另有規定”的情形。法官比人民陪審員具有更專業的法律知識,更熟悉審理案件的程序規範。法官作為審判長,可以為非法律專業的人民陪審員提供準確、全面的指導和提示義務,有利於更好地保證庭審的順利進行和庭審的效果和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