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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合同和不簽的區別,簽合同要註意哪些問題?

壹、簽約與簽約的區別《現代漢語詞典》收錄了“簽約”壹詞,註釋為“訂立條約或合同並簽字”,但不包括“簽約”。從詞的結構上看,“簽約”是並列結構,是詞,而“簽約”是動補結構,是短語。除了“簽訂”的意思,還表示簽訂的條約或合同是固定的。有人認為這是壹組異形詞,兩者同義,但建議用“簽約”。“簽約”和“訂購”的含義是經過討論確立的。在“簽訂”、“設定”的諸多含義中,相關含義還有“同意”的意思,即通過協商使之明確。從它們的含義可以看出,對於壹個合同或條約,用“sign”或“sign”似乎是恰當的,而且兩者都是“sign”即sign——簽字即生效,程序和效果是壹樣的。所以兩者的選擇似乎是壹個習慣和標準用法的問題。但從法律上來說,應該是簽,而不是不簽。法律術語是嚴格的,不能亂用替代品,會導致歧義。所以,是簽合同,不是不簽合同。二、訂立合同需要註意哪些問題1。擔保問題擔保是指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證人)以自己的名義擔保壹方(保證人)履行合同,在保證人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人承擔責任的壹種法律制度。擔保方式有三種:壹是擔保人與債務人訂立擔保合同;二是擔保人單方面向債權人提交擔保;第三,擔保人在主合同中表示同意擔保並簽字蓋章。在各種經濟合同中,保證是經常使用的壹種擔保方式,尤其是借款合同壹般都有保證條款。(1)如何選擇擔保人?設立擔保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合同的履行。被保證人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人承擔責任。所以作為壹個合同的保證人,他必須有保證的能力。(2)擔保的訂立必須經擔保人同意。債務人選擇保證人時,還必須征得債權人的同意,保證人必須明確表示保證的意思。擔保人單獨向債權人出具保函時,必須明確保函內容並簽字蓋章。如果只是提供被保證人的資料或者介紹某個單位簽訂合同,就不是法律意義上的保證。這壹點在實踐中往往會造成混亂,要註意區別,以免上當。(3)擔保範圍的確定。擔保人具體擔保什麽,是全部還是部分擔保合同,應由三方協商壹致,並在合同中明確寫入。實踐中,有的合同擔保範圍模糊,只寫“擔保人負責監督付款”或“借款人到期未還,我單位負責從借款賬戶中扣收”。實際上,這種寫法並沒有明確規定保證人的責任,難免會產生糾紛。簽訂合同時應註意:①保函生效時間應與主合同生效時間壹致。如合同需經公證、簽證或上級批準後生效,保函有效期也應在辦理相關手續後計算。主合同生效日期變更的,保證人應當同意。(2)保函有效期應與主合同有效期壹致。約定以擔保作為合同成立條件的,主合同在擔保條件成熟時生效。2.抵押是指債務人或合同中的第三人將自己擁有或管理的壹定財產作為抵押物提供給債權人的擔保。抵押不同於擔保。擔保是對人的壹種擔保,抵押是對物的壹種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將抵押物折價或者變賣,從中優先受償。因此,在保證合同履行方面,抵押比擔保更可靠。抵押可以作為合同的壹種形式存在,也可以作為合同中的壹個條款存在,但在任何形式下,都是原合同的附屬合同,而不是獨立的合同。訂立抵押條款時,壹般應註意以下問題:(1)抵押人可以是合同中的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但必須是對抵押財產擁有財產所有權或管理權的人。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和公民個人壹般可以自行決定以其全部財產提供抵押。合資、股份制企業要以其財產提供抵押,壹般需要投資各方或董事會同意。國企的財產抵押是有壹定限制的。根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第五條的規定,企業可以自主決定抵押壹般固定資產,而抵押關鍵設備、成套設備或者重要建築物,必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否則抵押無效。這就要求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要註意區分所有權性質和財產的類別,不能隨便用重要的國有固定資產來提供抵押。(2)抵押物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但必須是法律上可以轉讓的財產。(3)抵押權設立後,抵押權人對抵押財產享有物權,抵押人不得將該財產抵押給他人,否則重復抵押無效。抵押財產由抵押人保管時,抵押人如欲將抵押財產轉讓他人,必須征得抵押權人同意;否則,抵押權人有權就抵押財產主張賠償;抵押財產由抵押權人保管時,抵押權人不得擅自將抵押財產抵押給他人。3.定金問題是壹方當事人為了保證合同的履行,向另壹方當事人支付壹定數額的貨幣定金,作為合同擔保的形式之壹,可以作為合同成立的法律證據,保證合同的履行。如果不履行合同,違約方將受到“定金罰則”的處罰。因此,保證金是壹種常用的擔保形式。實踐中,如何制定定金條款?(1)定義押金的適用範圍。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互交定金,但這並不意味著所有的合同都要交定金。財產保險合同、借款合同、建築安裝工程合同、供電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等。根據其性質不需要或不應該繳納保證金。農副產品購銷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加工合同和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可以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支付定金。(二)定金數額的約定。存款也有兩種:法定存款和約定存款。合同章程規定了定金支付標準的,屬於法定定金。比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的定金最高限額為勘探費的30%,當事人只能支付30%以下的定金。法律、法規允許當事人自行約定定金的,由當事人協商約定。4.預付款問題預付款是指合同簽訂後,壹方根據合同約定,提前向另壹方支付壹定金額的款項。合同履行後,預付款可以沖抵貨款或報酬;不履行合同的,收到預付款的壹方應當全額返還預付款及利息。有幾個問題應該引起合同簽訂者的註意。(1)正確認識預付款的利弊。在某些情況下,當事人為了購買市場上緊缺的原材料和產品,提前支付部分貨款確實有效。然而,預付款的廣泛使用為欺詐者提供了機會。有些詐騙分子只是把預付款作為簽訂合同騙取預付款的手段,根本沒有履行合同的打算。壹旦拿到預付款,他們就會天天揮霍或者逃匿,以至於很多企業上當受騙,落得錢貨兩空,損失慘重。簽合同的時候要吸取教訓,不要隨便約定預付款,即使有些合同確實需要預付款,也要謹慎,防止被騙。(2)預付款的適用範圍。壹般情況下是不允許預付款的,只有國家批準的項目才可以采用預付款的方式。(3)註意區分預付款和定金。預付款的預付和定金的預付表面上有相似之處,但在原理上有所不同:①性質不同。定金是保證合同履行的擔保措施,而預付款只是預付款的壹種,不具有擔保性質;②法律後果不同。定金的,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預付款不能履行時,提前收到的壹方應全額退還預付款及利息,無論預付款方違約與否、預付款方違約與否、合同有效與否,都應返還預付款,不是雙倍返還。③適用範圍不同。對於定金,除了根據性質不需要支付的幾個合同外,其他合同壹般都可以約定支付定金,但對預付款有很多限制,壹般不允許提前收到預付款;④預付的金額也不壹樣。預付款可以是合同總金額,也可以是合同金額的壹部分,預付款以壹定的金額為限。另外,定金可以在合同生效前支付以證明合同成立,而預付款必須在合同生效後支付給對方。因此,在簽訂合同時,要註意區分預付款和定金。如果是定金,要記清楚,如果是預付款,要記為預付款。不要混淆,以免雙方發生爭執。5.解決合同糾紛的途徑解決合同糾紛的途徑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談判或調解是第壹種被采用的方式。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可以仲裁或審判,也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壹條第二款規定:“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雙方自願就合同糾紛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並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關於合同爭議是通過仲裁還是訴訟解決,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約定仲裁條款的,只能在爭議發生時申請仲裁,不得向法院提起訴訟;相反,如果沒有仲裁條款,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合同糾紛是提交仲裁還是提交法院,當事人的協議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在簽訂合同時要特別註意。6.合同的簽字蓋章及相關手續雙方當事人經協商就主要條款達成壹致時,合同成立。但雙方對合同主要條款的約定並不能使合同立即發生法律效力,還需要簽訂。蓋章、審批、公證、簽證等手續。這些簽約程序對於合同是否生效、合同的履行、合同糾紛的處理,都是不可忽視的重要環節。(1)合同的簽字蓋章合同條款約定後,雙方必須在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合同方可生效。簽字蓋章是當事人完全同意合同條款含義的法律證據。任何沒有簽字蓋章的合同對雙方都沒有約束力,任何壹方都可以提出修改意見。壹旦簽字蓋章,合同將具有法律效力。所以,簽字蓋章是簽訂書面合同的必經程序。在實踐中,簽字蓋章時應註意以下問題:第壹,在簽字蓋章前,應對合同文本進行最後的審核和核對。如經審查發現有不合理之處,應及時與對方協商修改,修改後簽字蓋章。在審查合同文本時,要征求相關業務主管的意見,必要時交由單位法律顧問或請律師代為審查。商務人士不應該在外面忙於簽署和蓋章通過談判達成的合同。最好拿回單位交給法人代表審核,再決定是否簽字蓋章。這對於防止簽單上當受騙非常重要。第二,合同的簽字人應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即代理人),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應由其代表簽字。代表代理人簽訂合同的,代理人應當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或者其他授權證明,否則應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第三,合同的印章可以是單位的公章,也可以是合同專用章,但不能加蓋單位內部職能部門的印章。只能公開公章和合同專用章。在蓋章問題上,要特別註意三點:①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單位名稱應與合同當事人名稱完全壹致;(2)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是單位對外活動的重要憑證,不得外借。借用其他單位的合同專用章簽訂合同的,該合同無效,出借單位與借款人對該無效合同的法律後果承擔連帶責任;(3)為防止代理人濫用代理權,越權簽訂合同,壹般應采取先簽後蓋章的方法,不得隨便將加蓋公章的空白合同交給代理人,否則承包人用加蓋公章的空白合同簽訂的合同應由單位承擔。(2)合同的公證和簽證如果合同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只有辦理公證或簽證手續,合同才生效,那麽辦理公證或簽證手續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雙方應按合同約定到公證處辦理合同公證手續或到相關簽證部門辦理合同簽證。如合同有保證人,在辦理公證或簽證時,應通知保證人壹同前往。經公證或簽證的合同壹式幾份,公證或簽證部門留存壹份,雙方各執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