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組織編制實驗室的建設規劃,負責實驗室建設和實驗教學課程建設工作。
二、組織制訂實驗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研究實驗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三、搞好實驗室的科學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實驗室各項管理制度並負責實施。
四、負責實驗室藥品材料、儀器設備的采購和資金的使用工作,組織對儀器設備的管理和維修。
五、組織貫徹落實上級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督促和檢查執行情況。
六、領導實驗室各類人員的工作,督促完成各項實驗教學任務。組織實驗人員的業務培訓和進修,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負責實驗人員的考核工作。
七、負責實驗室安全工作,經常檢查各實驗室安全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做到防患於未然。
八、負責實驗室的精神文明建設,抓好實驗人員和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實驗指導教師職責
壹.負責並組織該門實驗課程的教學工作,組織編寫和修訂實驗教學大綱,制訂教學計劃和實驗項目,不斷改進實驗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二.指導學生認真學習實驗原理和實驗方法,掌握基本操作技能技巧,培養學生嚴謹求實的科學態度和獨立完成實驗的工作能力;養成規範操作和良好的實驗室工作習慣。
三.督促、檢查學生按要求完成各項實驗操作和實驗作業,考核學生的實驗成績。
四.負責教育和督促學生執行實驗室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五.認真填寫《實驗室工作周誌》和《實驗項目表》,協助實驗技術人員完成實驗準備工作、管理工作和各項統計報表工作。
六.熟悉該實驗室基本設施和設備材料情況,了解各種實驗設備的構造原理、用途、性能、使用、保養以及註意事項等。掌握本實驗室所用通用儀器設備的安裝調試、故障定位及排除、檢修等技術。
實驗技術人員崗位職責
壹.努力鉆研有關實驗技術理論,加強專業知識學習,了解學科發展動態,增強業務素質和實踐能力,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質量。
二.參加實驗教學的備課和教研活動,了解教學目的和要求,熟悉每次實驗所需實驗器材、藥品及實驗環節,細致、準確、及時地做好每次實驗的準備工作和保障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和規程處理實驗室“三廢”。
三.教育和培養學生規範操作、安靜整潔、遵守制度、愛護設備、節約材料、團結協作的良好行為習慣和實驗室工作作風。
四.參於實驗指導、批改實驗報告和學生實驗成績評定工作,參加實驗教學改革工作。
五.負責實驗室的安全、衛生和其它日常管理工作,參加編制儀器、設備、藥品的購置計劃及驗收工作。
六.收集、統計、匯總和管理實驗教學信息資料,填寫《實驗項目卡》、《實驗室安全檢查記錄》、《低值易耗品消耗登記表》等各種表格,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任務。
七.對儀器設備管理要按《高校實驗工作規程》要求,做到“三好四會”(即管好、用好、修好;會使用、會保養、會檢修、會排除故障)和“三防四定”(即防潮、防塵、防震;定人保管、定期保養,定位存放,定期效驗),保證儀器設備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八.要愛護公物,厲行節約,註意安全,盡職盡責。
學生實驗守則
實驗課是育人成材的重要教學環節,為提高教學質量,取得良好教學效果,實驗課要求學生必須做到:
壹、課前必須認真閱讀教材和有關資料,理解實驗目的和要求,擬定實驗計劃,寫好預習報告,按教材和教師的具體要求做好課前各項準備,否則不得進入實驗室做實驗。
二、進行實驗時,要認真操作,仔細觀察,註意理論聯系實際,用已學到的知識判斷、分析和解決實驗中所觀察到的現象和所遇到的問題,不斷提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實際能力。
三、認真學習和掌握各種儀器和各項實驗操作的技能技巧,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養成良好的實驗操作和實驗室工作習慣。
四、依據實驗要求,如實而有條理地記錄實驗現象和實驗數據,課後要及時整理實驗記錄和進行實驗結果處理,如實驗結果偏差較大時,必須有根有據地查找原因或重做實驗,但不可隨意更改原始記錄,更不許捏造實驗事實。
五、實驗結束後,及時清洗和整理好儀器藥品,搞好實驗室衛生,要節約水電、藥品和材料,愛護儀器和實驗室各項設備,如有損壞,要按規定進行賠償。
六、在認真整理實驗記錄的基礎上,精心設計和撰寫實驗報告,並按規定時間交老師批閱。對實驗報告格式的要求是:
①書面整潔,布局合理,無塗改、“加楔”現象;
②格式規範,層次分明,字跡工正,句子完整,結論準確,簡明扼要;
③圖表清晰,線條流暢。
七、嚴格遵守實驗室各項規章制度,註意安全,愛護集體,關心他人。
化學藥品安全管理制度
化學藥品屬於易耗品,其中有相當壹部分易變質或為化學危險品,它本身或受外界因素的影響,能引起燃燒、爆炸、腐蝕、灼傷、中毒等事故的發生。因此,對化學藥品必須嚴格按規定進行管理。
壹、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乙醚等有機物和白磷、堿金屬單質、氯酸鉀等)不得在實驗室大量存放。燈用酒精在實驗室壹次存放不得超過2500cm3。
二、劇毒藥品(按GA58-93 《劇毒物品品名表》所列物品)不得在實驗室隨意存放,要在有專人值班的專門房間貯存在專用藥品櫃和保險櫃中。實驗需要時,必須由實驗指導教師按需要量(要精確到0.1克和1cm 3)提出,實驗室管理人員簽字,實驗室主任批準後方可領取。在領取時,須進行危險品領用登記。領回後,要對其領、用、剩、廢、耗的各量進行詳細記錄。剩余的必須當日交回妥善保管,不得在實驗室過夜。
三、實驗室內的其它藥品也須按其性狀分類妥善保管。如:易吸潮、易揮發藥品每次取用後必須進行蠟封;低溫易凝聚的要註意保溫;見光易分解變質的要避光保存。
四、凡實驗室任何藥品、試劑必須有正規的標簽。
五、凡實驗室任何藥品都不得隨意當醫藥使用,未經批準不準私自帶出實驗室,不準借給他人使用。
六、凡實驗產物和“三廢”,有二次利用價值的必須回收利用,無利用價值的必須進行集中處理,不許直接排放到空氣或下水道造成環境汙染。
高壓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壹、高壓氣體鋼瓶要直立固定,遠離熱源,室內通風良好,防止日光爆曬和強烈震動。
二、氫、氧等可燃和助燃氣體瓶原則上不得搬入室內使用。使用時必須離開明火10米以外或隔室使用。
三、高壓鋼瓶的減壓閥要專用,安裝要精密,嚴禁與油脂接觸。
四、高壓鋼瓶必須進實驗室時,壹般需要批準手續。並嚴格檢查絕對不漏氣時才可進入實驗室。節假日或壹段時間不用時,要拆去減壓閥,戴上安全帽。
五、高壓鋼瓶用到最後,要留有余壓。搬運時要旋緊安全帽,嚴禁拋、滑、碰撞。
化學實驗室安全崗位責任制
化學實驗室是實驗教學的重要基地。其安全問題直接影響到教學工作能否順利進行,從而影響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效益。為此,特制定本學院職責範圍內的實驗室安全崗位責任制。
壹、實驗樓要有專人進行值班巡邏,管好樓內安全設施,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向有關人員或部門反映,促其及時消除隱患,並做好安全記錄。
二、凡外單位來訪人員,必須履行進、出實驗樓登記手續,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留外人單獨在實驗室進行私自實驗或讀書、學習等。
三、實驗指導教師在學生實驗時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全面負責指導學生應註意的安全事宜,並隨時提醒和檢查學生註意安全操作,如在此期間擅自離崗或未加指導而引發的安全事故應由實驗指導教師負責。
四、實驗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做好實驗前後實驗室水、電、火源、門窗的關閉工作,註意做好防盜、防火、防水(淹),不能疏忽大意。
五、實驗員全面負責本實驗室的安全工作,不準將實驗室鑰匙、儀器設備和實驗藥品材料等私自外借給他人,如需借出,須經系主管領導同意並事先確定責任辦法,要註意按時收回。
六、易燃、易爆、劇毒藥品的領用和保管要嚴格按有關制度執行。有毒和強腐蝕性廢液不能直接排放到下水道中,要經適當處理後按規定淹埋。
七、實驗指導教師和實驗員應掌握壹定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急救方法,在發生意外時能迅速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要熟悉滅火器的構造及使用方法,並定期檢查滅火器的狀況。
八、實驗員如對自己所保管和使用的儀器設備發現不安全征兆或故障時,應及時向實驗中心主任和學院主管領導做口頭報告或書面報告,同時對儀器要進行修理,如屬於徹底損壞而無法修理時,要打報告經學校鑒定批準後按報廢處理。
九、學期結束時,實驗員要對實驗室進行徹底清理和檢查,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學校報告,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其隱患。
十、實驗中心主任和學院主管領導負責檢查實驗室安全責任制的執行情況,並與學校保衛處配合,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各項安全措施,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整改。
十壹、若有違反以上規定者,必須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若拒不改正者,應視為不適合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需調離崗位。
化學實驗室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為了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避免火災事故和其他事故的發生,特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壹、實驗室的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采用學院、實驗室兩級教育制,由各級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二、各級防火負責人,在研究布置工作時要經常對所屬教職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定期舉辦消防安全專門教育和培訓。
三、對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應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檢查、有總結,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四、新生入學和新教職員工,學院應對其進行消防法規、制度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進入實驗室時由實驗室或課題組實施第二級教育。
五、學院堅持開展多種形式的防火宣傳教育活動,並檢查各部門落實制度的情況。
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內容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品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其他安全知識。
實驗室信息資料管理制度
為不斷促進實驗室建設和加強管理工作,實驗室需要對有關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和分類建檔保存,以備隨時進行查閱。
壹、實驗室主要信息資料的種類
1、實驗室規劃和實驗室管理方面的信息資料。主要包括:國家有關的政策、法令和各級管理部門制定和下達的各種規章制度、任務、指標、要求、規劃、投資、落實、現狀、評估、經驗、以及日常管理的各種信息資料;國內外同類學校有關信息和資料等。
2、實驗教學方面的信息資料。主要包括: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實驗指導書、教學參考資料、實驗項目卡、抽樣實驗報告、學生實驗成績和各種統計資料等。
3、實驗裝備方面的信息資料。主要包括:實驗器材配備方案和現狀;市場產品目錄、手冊、商情;設備說明書、圖紙、技術檔案;設備使用登記表、技術鑒定記錄和維修記錄等。
4、工作技術及實驗室科研工作方面的信息資料。主要包括:科技動態、科研成果、國內外新的實驗技術、手段、方法、設備信息資料;必要的辭典、手冊等必要的工具書;有關報刊、雜誌、技術標準、文獻、會議資料和經驗交流等。
二、實驗室信息資料的管理
1、實驗室信息資料需要進行“專管”和“室管”兩級管理。“專管”是由實驗室指排專管資料員匯總管理各類資料復印件和原始資料;“室管”是由實驗室管理的與本室有關的原始資料或復印件。
2、凡通過各種方式或各種渠道收集到的信息資料,應及時進行篩選、分析和鑒別等工作。
3、凡有保存價值的信息資料需交專管資料員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後,再按需要確定管理地址。若是儀器書面使用說明書及其技術資料,必須跟儀器走,不可分開,但必須將其復印資料存檔保存。必要時,需建立信息資料數據庫,實行微機管理。
4、實驗室資料可按其性質分為A、B、C、D四個等級:A級為對外保密資料;B級為工作人員、實驗室建設等需要隨時上保資料;C級為需要長久保存備查的資料;D級為保存期在壹年以內的暫存資料。
5、A級資料屬未成熟或對外保密資料,由提供者裝袋封存,並在封面上註明必要的內容摘要。查閱A級資料需經資料提供者本人同意。
6、各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專管資料員壹定要重視各種信息資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實驗室物資管理制度
實驗室中的壹切物資既是國家財產,又是保證實驗教學和科研工作順利進行的物質保證,必須進行準確使用和嚴格管理。
壹、實驗室物資的分類
根據《高等學校財務制度》有關規定,實驗物資的分類如下:
1、基本設施 指房間、家具、水電等。
2、固定資產 指壹般通用設備單位價值在200元以上, 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對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壹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要作為固定產管理。(見《固定資產目錄》)。
3、低值品 指不屬於固定資產,但也不屬於易耗品、材料的壹類物品。
4、易耗品 指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下、 且在使用過程中易受損的脆性材料制品。
5、材料 指在使用的同時被消耗的物品(如化學藥品、燃料、導線等物品)。
6、大型、精密儀器設備 根據我院實際,大型、精密儀器設備指單價在10000元以上的物品。
7、貴重儀器設備 指屬於貴重材料制成的物品。
二、實驗室壹般物資管理制度
1、固定資產的管理
(1)凡按固定資產管理的物品必須進行統壹分類編號,建立帳、 卡和技術檔案,有關技術指標、使用說明書以及原理圖等資料必須齊全,帳、物、卡必須相符。
(2)捐贈、調撥、自制、科研專項經費購置、實驗室自籌資金購置、 其他方式添置的儀器設備,都屬於實驗室設備。凡符合固定資產管理規定的,都按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3)固定資產的報廢須經技術簽定,並填寫《儀器設備技術鑒定評價表》,根據評價意見,確屬無修理和改造價值的,可申請報廢。
(4)凡按固定資產管理的物品,不論是淘汰或報廢,在作處理時, 必須交回原物,對交不出原物的,按丟失處理。
(5)每完成壹個實驗教學循環後,必須進行壹次盤點和清理工作,對清理出來的問題,及時進行壹次性集中處理。
2、低值、易耗品管理
(1)低值、易耗品不需進行統壹編號建卡,但必須做到帳、物相符。
(2)低值、易耗品實行定額管理。采用節約者獎勵, 浪費者受罰的管理機制。
(3)低值、易耗品的領回、調出、損耗等,必須憑《出庫單》、《調撥單》、《損耗單》和該實驗室“消耗定額”進行帳務處理。
(4)學生損壞的由學生填寫《學生儀器損耗登記單》, 教師損壞的由教師填寫《教師儀器損耗登記單》。
(5)除上述各項損耗外,超出規定部分按不正常損耗要進行賠償處理。
3、實驗材料管理
(1)實驗材料實行定額管理,采用節約者獎勵,浪費者受罰的管理機制。
(2)實驗材料的領用和消耗憑出庫單和實驗消耗定額作帳務處理。
(3)學生實習、實訓、師能競賽、化學晚會等非實驗教學所需實驗器材, 均由“中教法實驗室”負責調劑配備;教研活動和科研所需物品須由課題主持人提出預借計劃,由相應實驗室負責供給。各種活動用畢剩余材料必須退回實驗室,並作好結算手續。
(4)對化學藥品必須妥善保管, 註意化學藥品本身的安全和由它引起的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實驗室貴重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對貴重儀器設備的領用必須填寫《儀器使用申請卡》,並經實驗室主任簽字,由實驗指導教師和實驗室管理人員***同領取。
2、屬於貴金屬制品的,領、還時必須精確稱量(精確到0.1克)和記錄。
3、貴重儀器領回後必須嚴加保管,使用時保證按正確操作規程操作,用畢後要按正確方法進行處理或洗滌。
4、貴重儀器在實驗室不具備保險設施的情況下,要當借當還,更不允許帶回私人家中保管。
四、實驗儀器設備借還制度
1、 任何人員未經實驗人員許可或未辦借還手續,不得動用任何儀器.
2、任課教師 要借用的 教學 儀器必須經實驗人員清點檢查,並在借還記錄上簽名後方可投入使用.
3、 任課教師 歸還所借儀器時,必須經實驗人員清點檢查,並及時按借還記錄的內容作有關記錄.
4、 外單位來校借有關儀器,須經有關主管領導批準,不得擅自出借.
5、 與實驗無關的任課教師原則上不得借用儀器,藥品.
6、 實驗人員不得擅自將實驗物品帶出實驗室.
實驗室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壹、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管理與使用
1、大型精密儀器的管理原則是“專管***用”。
2、大型精密儀器必須安裝在符合要求的固定房間內,必須選配工作細致、責任心強、有壹定保養維護經驗和管理能力的實驗室工程技術人員專管。
3、大型精密儀器的使用,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和考核合格後方可獨立使用,其他人員必須在有獨立使用資格人員的指導下進行使用。
4、大型精密儀器的專管人員必須認真鉆研所管儀器的各種技術資料, 必須熟悉儀器及各部件的結構、構造原理、用途、性能、維護保養技術,並嚴格按要求進行維護和管理。在經培訓合格後,可在保養時進行必要的調試。
5、必須經常保證儀器設備及其配件的完好率和固有精密度。 儀器發生故障時應及時排除,儀器被損壞時要及時查明損壞原因及損壞程度,分清事故責任,做好記錄,並報告實驗室主任進行處理。
6、對附屬設備、備用零、配件、 技術資料等的管理也要給予高度重視,不得有丟失、銹蝕等事故發。
7、不論教學、科研、社會服務,凡要使用精密儀器者, 必須事先填寫《儀器使用申請卡》,並經實驗室主任簽字後方可使用。
8、凡不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或因失職造成儀器損壞、性能下降、 銹蝕、丟失等事故者,責任完全由管理人員或使用者自負。
二、大型精密儀器的購置、驗收、報廢管理
1、大型精密儀器的購置須根據需要,經過調研,收集齊全有關技術資料,提出論證報告,經使用單位全體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再向學校主管部門提出購置申請,經學校主管部門和校長簽字同意後,方可購置。
2、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驗收、定期鑒定、 報廢等必須由有獨立使用資格的專業人員組成技術鑒定小組具體負責技術事宜。
3、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維修,原則上由廠家進行維修,以保證儀器配件、技術指標的壹致性。
4、更換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專管人員時,必須履行嚴格的交接手續, 主機和附屬設備、零配件、技術資料壹次交清。
5、為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專配的微機系統,屬於專用設備, 原則上不允許當作辦公設備使用。在絕對保證儀器控制系統不受影響或遭破壞的前提下,可作實驗室管理之用,但不允許隨意使用外來軟盤。
實驗儀器設備有償服務收費制度
壹、有償服務是指除教學以外的實驗、測試等服務性使用。這類使用應收取壹定的服務費。儀器有償服務費的收取應根據不同情況確定收費標準。
確定有償服務收費標準的基本內容包括:折舊費、材料費、管理費、人工工時費等。
二、收費標準
1、對外服務:應收取全部費用。
2、對內服務:
①有資助項目服務:折舊費、材料費、管理費、工時費。
②無資助項目服務:折舊費、材料費、工時費。
③公益性項目服務:折舊費、材料費。
④特殊性項目服務:(需根據具體情況研究決定)
實驗儀器設備損壞賠償制度
由於實驗室壹切器材都是國家財產, 國家對教學器材的管理有明確要求和嚴格規定,為了支持實驗器材管理人員的工作,需要***同遵守有關物資管理制度。
壹、學生損壞實驗儀器設備賠償制度
學生在進行實驗時,若因不慎或違反操作規程損壞實驗儀器和設備,均應進行賠償,以便加強教育,督促改進,養成愛護公物,借東西按期歸還,損壞東西照價賠償的良好品德。
1、各實驗室要建立統壹的學生損壞儀器賠償標準,並按標準嚴格執行。
2、在實驗中如因不慎損壞的玻璃儀器按原價的1/2賠償,如因違反操作規程而損壞的按原價賠償,對成套玻璃儀器,損壞的按原價賠償。
3、學生如對精密儀器、大型儀器造成損壞,要求其承擔修理費,如無法修理,要上報學校研究賠償辦法。
4、學生損壞儀器後,應及時向實驗室管理教師報告,查明損壞原因及損壞程度,填寫損耗單和辦理補領手續。
5、學生在實驗中遺失的儀器及實驗用品,按損壞進行賠償。
6、在完成本門實驗後的學期末交回所配發的全部儀器,下學期開學後的壹周內主動辦理賠償收費手續。如不按規定時間內辦理賠償手續者,即停止其上實驗課。
7、對在實驗中浪費水、電、藥品和其它材料的學生,應按實驗室工作能力差而在實驗成績的評定中給予適當扣除,對有意浪費的應給予適當賠償處理。
8、對關心集體、遵守制度、愛護公物、節約器材的學生應給予表揚。
二、教職工損壞儀器設備的賠償制度
1、凡教學儀器、設備、材料都不許私自借用或挪作他用。
2、凡耐用期在壹年以上,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態不變的物資,不論價值大小,都按固定資產管理,都實行回收制度。所以,這部分儀器設備丟失必須照價賠償,損壞要查明原因,折價賠償。
3、易耗品和實驗材料實行定額(以《實驗項目卡》消耗定額項和各實驗室規定消耗定額為準)管理。
4、凡是有毒、易燃、易爆、腐蝕性和能引發其他事故的藥品,管理人員在壹定程度上負有法律責任,所以不準私自給人或私自帶出實驗室。
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開放實驗室管理規則
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場所。為支持教師的科學研究,鼓勵學生在課余時間參加開放式實驗教學、科學研究和各類社會活動,提高實驗教學水平,切實增強學生的實驗技能和科研創新意識,提高實驗室使用效率,從而使實驗室的開放做到實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壹、實驗室面向學生開放是高等教育培養創新人才、實現素質教育目標的客觀要求。實驗室開放不僅對學生實驗技能訓練,而且對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創新精神和開拓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實驗室開放內容要貫徹“因材施教、講求實效”的原則,根據不同層次的學生和要求,確定開放內容。
三、每學期開學初,各教研室應將本學期本門課程開放的時間、內容等提交學院,由學院研究後統壹向學生公布。
四、開放課題實行申請制度。有開放課題的教師、想作自主實驗的學生填寫開放實驗申請表,經實驗室主任審核批準後,方可進入實驗室。學生在進入開放實驗室前應閱讀與實驗內容有關的文獻資料,準備好實驗實施方案,做好有關實驗準備工作。
五、開放實驗進行的整個過程實行指導教師負責制。各實驗室應做好準備工作,並配備壹定數量的指導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參與開放工作。教師對學生的指導貫穿始終,包括實驗的設計、操作方案的實施、實驗的正確操作、實驗的結題報告